筆者介紹過,日本侵華期間,主要目的就是對我們亡國滅種,盡量從肉體上消滅中華民族,從文化上殖民奴化,從政治上踐踏主權,從領土上占領,從經濟,礦產等等各種資源上全方位掠奪……
例如,日本侵華期間推行的鴉片漸進政策,是一場有組織、有計劃的系統性毒化戰爭。該政策以“漸進禁煙”為幌子,實則通過國家壟斷和誘導性擴散,實現“以毒養戰”和“以毒制華”的雙重戰略目標!因為近代史上對我國造成首要重大傷害的侵略戰爭大家都知道是鴉片戰爭,所以日本剛剛爬上列強的餐桌就開始也這么干了。也就是說他們真把自己當盤菜,而且要吃別人了。
首先,他們的政策背景與戰略目的,就是先是踐踏國際公約,雖然日本于1912年簽署《海牙禁煙公約》,1931年加入《限制制造及調節分配麻醉品公約》,卻在中國占領區系統性違反公約。其政策設計者(如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局長加來佐賀太郎)在1916年提出《支/那鴉片制度意見》,明確規劃利用鴉片專賣控制中國財政,預計從2000萬癮君子身上年獲利5.54億日元。就是說雖然有很多條的規定叫做不許隨便吸食鴉片或者說當時其他的東西,因為大家知道就算是提煉不好的這個東西的灰,都是毒品。但日本侵略者怎么掙錢呢?就是說不允許隨便開煙館,但是他開……然后不允許民間隨便賣,但是他賣呀……
當然當時還有一部分國統區那些不開眼的軍閥天天往外運毒,比如說近些年曾經被人洗白過的劉文彩他們家人,他們家是系統化全方位的禍害老百姓,在當地可以說是土皇帝,有當軍閥的,有當地主的,有販毒的,有殺人的……而且在云貴川市屬于大后方,如果把有限的耕地資源拿來種罌粟就更麻煩了,就是土地肥力會降低,糧食會更加減產的。
所以日軍當時關于毒品,有四大戰略目標。
第一個是財政掠奪,支撐偽政權運作及日軍軍費。例如1936年冀東偽政權財政收入中鴉片稅占18%(500萬/2740萬元)。第二是金融破壞,通過鴉片流通擾亂國民政府法幣體系,第三個就是對我民族身心摧殘,弱化民眾反抗意志,如日軍在南京散布“鴉片可防肺病”的虛假宣傳。可以說為了發戰爭財,已經是臭不要臉了。還有一項就是戰爭補給,太平洋戰爭后,鴉片成為日軍醫療用品和士兵興奮劑來源。
比如筆者介紹過的那些跟1945年的櫻花季一起掉下來的神風,用上這個可以讓他們死得義無反顧,或者說是毒品和致幻劑的作用讓他們在最后時刻不顧危險,很多人只有單程的燃料,機艙門或者是潛艇門也被焊上了(死在水下比在天上更可怕)。我們講過,因為不要妄想靠意志力隨便就能戒毒,很多人好不容易戒毒,但很容易第二次就染上,這個是利用人的弱點在犯罪,這非常卑劣。
日寇主要漸進政策的實施階段與手段很立體,日本通過“立法—專賣—假禁—擴產”的遞進策略,使毒品泛濫制度化。
第一是合法化壟斷(1932-1937),在偽滿政權頒布《鴉片法》,宣稱“限25歲以上特許吸食”,實則設立2000余家官方煙館。1933年東北鴉片種植面積暴增至28萬畝,官方收購量530萬兩。還成立“宏濟善堂”等機構偽裝慈善,實際壟斷產銷。大連在1915-1928年間年均進口波斯鴉片超2萬公斤,專賣收入占殖民財政30%以上。根據資料顯示,早在九一八事變之前,關東軍的高層就已經琢磨怎么在中國東北地區規模化種植鴉片。他們當時這樣想的目的就是補充軍費,而且還可以弱化我們民族人種。
(在偽滿洲國成立后僅半年內,在關東軍參謀長小磯國昭、副參謀長岡村寧次,偽滿政府總務廳長官駒井德三、次長阪谷希一、偽財政部總務司長星野直樹、偽民政部總務司長竹內德亥等日偽官員的策劃下,于1932年9月公布了《暫行鴉片收買法》,并在偽財政部屬下設立“鴉片專賣籌備委員會”;同年11月頒布了《鴉片法》及《鴉片法施行令》,在“鴉片專賣籌備委員會”基礎上成立“鴉片專賣總署”,各省均設立“鴉片專賣署”;1933年1月頒布了《鴉片緝私法》,公布了《查獲私土獎勵規則》和《關于鴉片法施行日期之件》,規定《鴉片法》自當年1月11日起施行。)
然后就是假“斷禁”,真縱毒(1937-1943)階段,日本迫于國際壓力推出《斷禁鴉片方策要綱》,宣稱“十年禁絕”,卻將煙館改制為“管煙所”,發放吸煙證(手續費5角)。1940年東北管煙所達1686家,配煙妓誘導消費……也就是說,后來大家知道為什么解放以后要禁絕娼妓,要關閉妓院,因為這個場合通常藏污納垢,除了迫害剝削婦女之外,還有其他毒害人的東西。
在北平,1939年注冊煙館338家,半年鴉片消費量473萬兩,人均3兩;南京40萬人口設煙館千余家,10萬人染癮。
時間再發展之后,就是所謂戰時全面擴產(1943-1945)階段。
雖然那個時候戰爭形勢對他們已經很不利,但他們仍然持續著喪心病狂的罪行。
1943年,東京鴉片會議將偽滿定為“亞洲鴉片基地”,種植面積增至73萬畝,產量1500萬兩(1944年)。鴉片收入1944年達2億元,為1934年的24倍。
他們在山西強制農民“水田種煙50兩,旱田30兩”,把90%水澆地改種罌粟,違者罰款20元/畝。也就是說在國際上雖然列強們心知肚明,但是明面上至少不允許做某些事情,比如說制毒販毒和細菌戰、化學戰等等。但是日本就是敢這么干,他們在這之前早就退出國聯了,然后一條路走到黑。
那么,這個日本制度化制毒販毒對我國的巨大危害也是有數據統計的。這個也包括在他們所謂的以華制華的政策當中,這就像細菌戰和其他的生化戰一樣,如果直接把人的肉體摧毀掉,那么就沒有戰斗力了,精神意志就不用說了,染上毒癮這個人就毀了。
根據偽滿洲國內部資料統計,1933年東北地區鴉片種植面積,已經由原來的幾千畝畝迅速上升到28余萬畝;1943年東北地區鴉片種植面積為68萬畝,1944年達到了73萬畝。1933年偽滿洲國政府的鴉片收購量為530萬兩;1943年偽滿政府的鴉片收獲量為1200萬兩,1944年收獲量則迅速達到1500萬兩……1940-1944年期間, 當時的專賣收入達到了5.3億元……對我國社會災難深度極其嚴重,影響也是極其惡劣的。這個數值僅僅是偽滿洲國地區,在其他的日軍占領的地區,鴉片交易也是非常巨大的。
首先是對人口的毒化摧殘,東北13年新增癮君子254.4萬人,17.9萬人直接死亡;淪陷的首都南京有1/4人口吸毒……他們不僅在中國本土種植,還從伊朗等地往中國販運鴉片。毒品也導致家庭解體,如果一家里頭,當家的那個男人抽大煙,全家就傾家蕩產,可以說是房倒屋塌流落街頭,例如哈爾濱有年均2000癮君子橫死街頭……如果是母親吸上了,很可能孩子生下來就是死的,或者是嬰兒先天成癮,連喝奶都不會,要噴兩口煙霧,他才能清醒過來……我們說了,還有嚴重的經濟劫掠,例如山西大同年產鴉片230萬兩,農民被多重征稅后,極度的赤貧化。
可以說,煙槍里飄出來的煙霧就化成了鬼子的軍費,同時也是對我們人民舉起來的屠刀!
所以,我們要記住,要對軍國主義者進行歷史清算與國際責任的追究和索賠!
他們對自己做的事情心知肚明,對戰爭罪行刻意掩蓋。日軍戰敗前,有意識大規模焚毀檔案、掩埋鴉片(如1945年關東軍參謀集體埋毒)!在戰后的東京審判法庭上,雖將鴉片政策列為板垣征四郎、東條英機的罪名,但未深入追責,可以說有些人是人死債消了!
日本違反其簽署的6項國際禁毒公約就是他們違反國際法的鐵證,其政策被國聯鴉片委員會多次譴責(1937-1938)。1938年日本悍然退出國聯禁毒體系。
八十年過去了,很多人都只記得那些日軍明晃晃的屠刀,毒品戰線是很多人不太了解的。
一定要記住,日本的鴉片漸進政策,本質是以“行政漸進”包裝“毒害激進”。它用專賣制度將毒品嵌入社會毛細血管,用成癮性解構民族凝聚力,其危害不亞于正面戰場的大屠殺!
而這一政策的設計精密性——從立法偽裝到國際欺瞞,再到戰時產能動員——更揭示了殖民毒化作為國家戰略的冷酷本質。
今天,重審這段歷史,既是對軍國主義者隱蔽戰爭罪行的揭露,亦是對當代毒品戰爭的鏡鑒。如今社會形勢也非常復雜,有些東西沉渣泛起,各種各樣的誘惑也很多,要記住,禁毒永遠是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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