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紹興上虞三村
拆遷進入倒計時
根據上虞官媒新聞,6月24日下午,上虞梁湖街道華光、華東、洪山湖居委土地房屋征收項目動員會召開。
會上,相關領導指出,啟動華光、華東、洪山湖居委土地房屋征收項目,是區委區政府聚焦產城人文融合發展、全面建設“青春之城”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會上還部署了征收工作方案,相關部門單位作表態發言。
伴隨著征收動員會的召開,也代表著華光、華東、洪山湖的拆遷征收已經板上釘釘,正式進入倒計時階段!
根據公開信息,洪山湖村有居民393戶,華光417戶,華東347戶,共計1157戶。
這個拆遷規模可以說非常大了,即便只有一部分能夠流入樓市,那也是一個非常可觀的客戶量。
2.上虞拆遷政策新變化
或將強推“房票安置”
就在梁湖街道征收動員大會的前兩天,上虞剛剛調整了《上虞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補償實施辦法》部分條款。
其中包含:
1.調整搬家費、臨時安置費。
2.“征收房屋補償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的安置方式,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調整為:征收住宅房屋補償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的安置方式,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3.廢止關于“被征收住宅房屋市場化購房補貼”的條款
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第三條,主要內容涉及廢止“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上虞區范圍內購買一手商品住宅的,按被征收房屋的貨幣補償款(不含附屬物、裝修和10%補貼等)的10%給予購房補貼;在上虞區范圍內購買二手商品住宅的,在被征收房屋的貨幣補償款(不含附屬物、裝修和10%補貼等)的5%給予購房補貼。”
也就是說,原本上虞集體土地上拆遷戶選擇貨幣補償,然后拿這個補償款去買房,能享受新房10%、二手房5%的額外獎勵。而新政之后,這個獎勵就取消了。
這個變化似曾相識,因為越城區在去年也曾發布過類似的政策變化,取消了市場化安置10%的購房獎勵。
新政后越城區的拆遷,這部分貨幣購房獎勵確實沒有再出現在拆遷公告中,同時房票獎勵并沒有變化。
也就是說,新政之后,貨幣安置買房和房票買房,獲得的補償總額進一步拉開10%的差距,這一差就是幾十甚至上百萬。
這足以讓很多猶豫選擇貨幣還是房票安置的拆遷戶,徹底倒向房票。
所以取消市場化安置獎勵,往往可以視為強推房票安置的前置動作。
何況在更早之前,上虞就已經發布過“關于征求《上虞區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補償認定操作細則》等文件意見的通知”。
其中提到:
房票安置補貼最高可達35%:被征收人在搬遷騰空截止日起6個月內憑《商品房安置購房證明》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款(不含裝修、附屬物及各項補貼,下同)的35%給予補貼;超過6個月,在12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款的30%給予補貼。
房票允許分割轉讓:《商品房安置購房證明》允許被征收人分割轉讓,并辦理轉讓公證手續。單次分割轉讓金額不少于50萬元整,受讓人原則上享有本實施辦法被征收房屋產權人的權利。
如此看來,華光、華東、洪山湖這3個村,將成為上虞拆遷新政第一批“吃螃蟹”的拆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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