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73歲老白為一套房子的繼承問題傷透了腦筋。
“自己一輩子教書育人,沒想到老來子女竟然為一套學區房,鬧到對簿公堂。”
大兒子覺得自己出了部分資金,理應享有更多產權份額;
二兒子和小女兒則覺得,父母的房子自己也有份,幾個兄弟姐妹應該平分。
但老白卻立下“贈與協議”,將一半的房子產權給到常年悉心照顧他的保姆。
兒女不服,在社區調解室和老人大吵大鬧,老人不明白,自己一輩子省吃儉用養大子女,在自己需要照顧時,他們不僅不盡贍養責任,還為了僅有的一套房子明爭暗斗,最后竟然鬧到對簿公堂的地步。
現實生活中,豈止是老白,很多家庭在財富傳承過程中,同樣經歷著類似的痛苦和無奈。
.01
房子繼承路上的“三大難題”
①“法定繼承”的水有多深?
法定繼承看似合理,其實“坑”也不少!
比如:北京的曹女士,父親去世后,她以為自己是獨生女,房子肯定是她的。結果法律說,父母也是第一繼承人(她父親去世時,她奶奶還在世),所以即使是獨生女,她也得和80歲的奶奶平分這套房子。
②遺囑繼承麻煩也不少!
立遺囑本來是想把房子給誰,寫清楚就明確了歸屬,但同樣不能掉以輕心。
上海的@錢老板,生前就立了三份不同的遺囑!本想著避免矛盾,結果遺囑反而成了家里吵架的導火索,官司打了好幾年。問題五花八門:有的遺囑沒公證,有的見證人身份不清不楚等等。
③非血親爭奪
在房產繼承問題上,除了防自家人,還得提防外人動心思。
上海的@李總是獨生子,花錢請保姆照顧老父親。老人去世后,保姆卻拿出“遺贈扶養協議”主張千萬房產。
類似這種糾紛過去五年翻了一倍!更嚇人的是,聽說江蘇還有專門盯著獨居老人、想辦法簽這種協議的“職業遺產獵人”。
.02
2025年,父母的房子一律這么辦
針對房產繼承,2025年的相關法規更完善了:
①遺囑以最后一份有效的為準:以前是公證遺囑最管用,現在改了,不管是不是公證遺囑,以后都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說了算,這樣更能維護老人生前最后意愿了。
并且,新規還對法定繼承進行了“擴容”:
①引入“代位繼承”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父母、兄弟姐妹這些第一順序繼承人都不在了,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享受繼承權。
說白了,就是擴大了原來的法定繼承范圍。
比如蘇州一位獨居老人去世,照顧了他十年的侄女繼承了房子,而老人親弟弟的子女反而沒份。這就體現了新規對那些真正照顧老人的人的一種保護和認可。
②增加傾斜分配
新規還明確,對主要照顧老人或一直和老人一起生活的繼承人給予多分。對需要特殊照顧的人,比如年幼的子女或者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也會給予適當傾斜。
比如成都的@李阿姨,有4個兄弟姐妹,但一直是李阿姨在照顧癱瘓的母親,最后分了35%的房產,比其他兄妹多分10%。所以在繼承這事上,孝順和付出是會得到回報的。
另外,新規還取消了繼承公證強制要求,減少了繼承的麻煩。
.03
老人如何保衛自己的房產?
1、立遺囑要趁早!
老人立遺囑,一定要在頭腦清醒時,并且最好保留好當時的就醫記錄證明自己精神沒問題。這樣才能在需要時保護好自己的財產。
2、贈予也要留一手
如果生前想把房子送給子女,最好在贈予協議中保留永久居住權,并對贍養條款進行公證。這樣即使把房子給了子女,也不怕被趕出門或被拋棄。有了居住權,不管房子怎么轉手,老人都可以長期居住。
3、遺贈扶養協議要寫細
如果和保姆或外人簽這種協議(遺贈扶養協議),一定要寫清楚對方該做什么,比如“每月來看幾次”、“生病時要陪護到什么程度”等等,這樣能避免對方鉆空子。
律師還建議,最好找個履約監督人并寫在協議里,寫明什么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協議,這樣就多了一層“保險”。
總之,關于房子傳給誰,一定要腦子清醒時早做打算,提前未雨綢繆。
(圖片來源網絡,侵權請聯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