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信用中國(天津)官方網站獲悉,6月19日,天津出行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出行”)收到罰單,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津交(總)罰〔2025〕06766號。
內容顯示,天津出行的違法事實為:公司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對此,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2022年修正)》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對其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
記者在信用中國查詢到,天津出行已收到9張罰單。其違法事實多為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約車經營企業(yè)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例如在1月23日,天津出行就因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被罰0.5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津交(總)罰﹝2025﹞04025號。
據天津出行官網介紹,其出行業(yè)務包括穿梭快線、城際出行、快車、出租車、代駕等。
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顯示,天津出行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冊資本196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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