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長沙一家餐飲店“只招聘35歲以上員工”引發熱議。該店店主告訴媒體,近期每天能接到幾百個求職電話,已有上千求職者報名。
在一些用人單位明里暗里設置“35歲門檻”的情境中,該店的這一操作給人帶來了舒適感。
客觀而言,“只招聘35歲以上員工”也有“門檻”存在,那就是將35歲以下求職者拒之門外,但何以眾多網友非但不怪罪,反而贊許這種做法呢?關鍵在于,這一招聘規則是對用工年齡歧視現象的“反制”。正如店主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所言,這么做是因為關注到“35歲工作焦慮”,想借自己的力量去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顯然,這是對求職痛點、難點的呼應和體恤。何況,其要創造的餐飲產品本身具有時代特色,“讓年輕人去做,也未必做得來”,如此一來,“只招聘35歲以上員工”也就不無合理性。
一些用人單位對35歲以上求職者懷有偏見,理由無非是“老員工”缺乏創造力和沖勁、容易成為職場“老油條”,但這種認知毫無科學依據。在前述店主看來,35歲以上的人情緒更穩定,更在意工作機會,這一觀點具有顯而易見的新意和張力。
中央財經大學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人力資本報告2024》數據顯示,全國勞動力人口平均年齡從1985年的32.25歲上升到了2022年的39.72歲,這個數據足以證明,35歲以上員工是勞動力中的中堅力量,他們為用人單位和社會創造了不可否認的價值,他們不該在開啟新一段人生時遭遇不公的待遇。
求職和招聘,所處角度不同,但理應擁有這樣的共識:客觀公正評價和任用人才。有句話說得好,“用人所長,天下無不可用之人;用人所短,則天下無可用之人”。如果總是抱著“35歲以上不堪重用”的陳腐觀念審視人才,不僅很容易陷入“用人陷阱”,還會制約用人單位的建設和發展,可謂有害無利。
就此而言,“只招聘35歲以上員工”不僅“刺激”了某些短視而剛愎自用的用人單位,更給人才市場帶來有益啟示:用人非兒戲,絕不可情緒化;選拔人才的公平性和科學性,不可忘。
近年來,一些事業單位和企業將招聘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令人欣慰。但在更大范圍內破除“35歲門檻”,依然任重道遠。
通過法律完善、政策引導、監管落實,激勵用人單位將大齡求職者納入招聘范圍,懲戒違規行為,是破解用工年齡歧視現象的重中之重。與此同時,用人單位更新評價體系、自覺消除“35歲門檻”,也備受社會期待。
有人認為,“只招聘35歲以上員工”是一種炒作。然而,這種說法立不住腳。
公眾衷心希望這樣的“反向操作”多一些,不再成為“新聞”。到那時,某些“質疑”也就失去了意義。
現代快報/現代+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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