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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末,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超3億,銀發群體成為消費市場的重要力量。然而現實中,銀發消費卻屢遭隱性“年齡歧視”,暴露出老年群體消費權的保護缺位。老年人消費受阻,不僅影響個體生活質量與社會參與,更削弱內需動力,制約銀發經濟健康發展。
制度供給層面,要精準識別老年人需求,平衡權益保障與市場風險。可通過立法,保障老年群體在文旅、體育、購物等消費領域的平等權利。比如,《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等文件中包含了反歧視條款,明確處罰措施,確保執法力度,約束市場自然選擇傾向。再如,北京“孝心保”等保險,創新老年人消費保險制度,逐步構建“政府支持+保險分擔+企業參與+組織共擔”的協同機制,分散市場風險,共擔市場責任,讓商家“敢服務”、老人“愿消費”。
破除“年齡歧視”,要在調整供需關系上著重發力。旅行社、健身房等消費場所之所以將老年消費者拒之門外,共性考量是“不掙錢,責任大”。破解這一難題,要調整好老年消費中的供需關系。通過產業、財稅等政策引導,激發社會活力,鼓勵企業創新,提供更多適老產品,拓寬服務渠道,滿足老年人的多樣化需求,形成供需共贏。
服務老年消費者,應提高專業化水平。強化人才支撐,加快培養精通老年需求的專業服務隊伍,提升旅游領隊、養老護理、金融顧問等崗位技能標準,加強服務規范性。健全專業標準與監管,例如聚焦“強制購物”“霸王條款”等痛點,推動制定老年消費細分領域服務規范,讓專業服務有標準可循。
市場缺位的,公共服務是否可以補位?我國老齡服務仍以家庭為主,應當推動養老資源向社區下沉,鼓勵基層政府與社會組織共建老年友好型社區。通過老年人公租房優先配租、法律援助聯動等機制,減輕個體風險,實現服務公平可及,切實推動養老從“家庭事”變成“社會事”。
破除“年齡歧視”,還要刷新觀念,樹立積極老齡觀。讓老年人消費無障礙、服務無歧視、權益無縮水,是市場完善的要求,更是社會文明的標尺。全社會要合力推動“老有所享、老有所為”的價值取向,構建包容、尊重、多元的社會認知。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院研究員,本報記者黃超采訪整理)
《 人民日報 》( 2025年06月26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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