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挺火的話題:泡泡瑪特的市值漲到了3000多億,居然追平了京東。
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這不就是家賣塑料小人的店嗎?憑什么能跟電商巨頭、擁有幾十萬員工的京東平起平坐?”
要這么說,LV也就是個賣包的,市值卻是京東的10倍,怎么樣,傻了吧。
要理解這個現象,得先搞明白一個本質問題:商業成功的核心到底是什么?
說白了,就是對一門生意最底層邏輯的理解程度。投資也是同理,投資成功本質上也是對投資這件事的理解深度決定的。那些質疑泡泡瑪特的人,可能恰恰忽略了這一點。
王寧說過一句話特別有意思:“人類需要正視『無用之用』”。這話聽著玄乎,但細想還真是這么回事。
人類這種動物,說到底就一個最基本的需求——生存。吃飽穿暖,活下去,這是所有其他需求的根基。但有意思的是,一旦基本生存需求滿足了,人類就開始琢磨怎么“證明”自己的生存能力了。
你看啊,為什么有人喜歡吃甜食、油炸食品?從生物學角度說,高糖高鹽高脂高熱量的食物會讓大腦產生“生存環境良好”的信號,讓你覺得“好吃”。但你仔細想想,吃下去的東西最后不都變成一坨翔了嗎?你真正獲得的,不過是一種感覺而已。
所有物質的東西,最終都只是我們獲得感覺的載體。
這種證明自己生存能力的方式,王寧管它叫“自證”。我爸媽那輩人就特別典型,他們只愿意把錢花在吃和穿上,覺得這才是“實用”的。因為他們年輕時餓過肚子,生存焦慮刻進了骨頭里,現在掙點錢首先得滿足 “吃飽穿暖” 的自證。所以他們完全無法理解為什么一個玩偶能賣到全球。就像我媽總說:“這破娃娃能當飯吃?” 她不是反對消費,是她的生存環境沒教會她從 “非實用品” 里獲取生存認同感。
但年輕人不一樣了。當一個人已經不需要再通過基本消費來證明自己時,就會進入下一個階段——“橫向對比”。比房子、比車子、比包包、甚至比男女朋友,本質上都是在比誰的生存能力更強。你可能會說:“我就喜歡labubu,跟別人沒關系!”但真相是,當它不火的時候,它就是個普通玩偶;只有當所有人都在搶它的時候,你擁有它才有了意義。
也就是說,從labubu到愛馬仕,年輕人搶的從來不是物件,是刻在DNA里的 “生存證明”。
當你拆開labubu盲盒時,大腦就會PUA你自己:“你看你能搶到人人都想要的玩意,證明你資源獲取能力強啊,生存優勢大大的!”
你看現在年輕人曬盲盒、曬 AJ、曬網紅打卡地,跟爸媽當年比誰家孩子成績好、誰家房子大,本質上是一套邏輯:都是在搶 “人人都想要的東西” 來證明 “我比你強”。就像你同事突然曬出隱藏款 labubu,你心里咯噔一下:“他怎么搶到了?我是不是混得不如他?” 這不是你真多喜歡那個娃娃,是社會默認 “能搶到 = 有本事”,你怕自己被比下去。
這聽起來有點殘酷,但人類確實是這樣進化的。我們的偏好很大程度上是被社會環境塑造的。那些說“我就喜歡labubu,不管它火不火”的玩家,可能沒意識到:當它不火的時候,它跟路邊的野草、一坨屎真的沒區別。所謂的“真愛”在這種情境下是沒有市場價值的。
有人可能會說:“我就不搶,等黃牛沒了大家都不搶了再去買。”但問題是,都不搶了,你買它干嘛?吃灰嗎?
所以泡泡瑪特的核心競爭力,表面看是品牌和設計師資源,更深層的是它對人性需求的精準把握。
具體來說,泡泡瑪特有兩大護城河:
第一是硬實力。
現在你想開一家玩具店,能進一線城市最高端的商場嗎?就算砸錢也進不去。泡泡瑪特就不一樣,人家能把店開在SKP最顯眼的位置。就像LV能賣十萬塊的包,不是包真的值十萬,是它占住了 “奢侈品段位” 的坑,你新品牌想擠進去,難如登天。
還有,你能簽到的設計師,就算設計能力再強,沒有平臺加持也難以出頭。泡泡瑪特已經把所有的頭部設計師都簽了獨家,這些都是它的硬護城河。
第二是軟實力。
更可怕的是,泡泡瑪特對人類行為動機的理解已經到了極致,它懂得人類搶的從來不是產品,是“社交貨幣”和“生存證明”。
你看它搞盲盒機制,“隱藏款”概率1%,這不就是明著挑動你的“掠奪欲”嗎?就像原始人搶獵物,搶到最大那頭才能證明自己是部落扛把子;現在你搶到隱藏款,就能在朋友圈當“潮玩大佬”。
可以這樣說吧,泡泡瑪特能做出一個labubu,就能做出下一個bulala。這種對人性需求的把握,才是真正的核心競爭力。
說到這兒,不得不提提雷軍。小米的成功某種程度上也是抓住了類似的邏輯,小米不是單純賣手機,而是滿足用戶對“性價比”的追求背后更深層次的心理需求。
小米早期搞“饑餓營銷”,搶手機跟搶白菜似的,本質上也是激活了大家的 “生存競爭感”:“這玩意人人都想要,我搶到了就是本事。”后來小米生態鏈做掃地機器人、充電寶,為什么都能賣爆?因為它把“高性價比”變成了新的“生存證明”——“你看我花小錢辦大事,持家能力比你強吧?
回到泡泡瑪特,很多人還是想不通:一個玩偶憑什么值這么多錢?但這個問題本身可能就問錯了。不是“玩偶值多少錢”,而是“人們愿意為獲得某種心理滿足支付多少錢”。
從這個角度看,3000億市值還真不算離譜。
就像我一同事,去年搶某網紅奶茶排了兩小時隊,拿到手喝了一口直皺眉:“也就那樣。”但他還是發了九宮格朋友圈,配文“終于喝到了,不容易”。你說他圖什么?圖的就是“別人沒喝到我喝到了”的那點優越感。
所以啊,別嘲笑搶盲盒的年輕人,也別覺得爸媽只懂買 “實用品” 落后。本質上大家都是被基因驅動的“生存證明機器”,只是不同時代的“證明工具”不一樣罷了。
從原始人的獸牙項鏈,到現代人的 labubu盲盒,變的是形式,不變的是人類刻在DNA里的“我要活得比你好”的執念。
理解了這一點,你就能看懂很多看似不合理的現象了。在商業世界里,最值錢的從來都不是產品本身,而是產品背后對人性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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