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顧客,制造“噱頭”,部分網紅餐廳會使用給菜品“撒金粉”來做宣傳。南通一家網紅餐廳就在社交平臺賬號上發布了這樣的宣傳帖子,還有不少顧客拍下了餐廳工作人員“撒金粉”互動的畫面。6月中旬,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發布處罰通知,該餐廳使用的“金粉”實則食品添加劑,且標簽注明不可直接食用,對此罰款1.2萬元。
據了解,涉事餐廳為崇川區沙侖餐飲店,對外店名招牌為“三石omakase”。6月26日,現代快報記者通過“企查查”查詢發現,該餐飲店成立于2022年。該餐廳主打的是刺身等日料,菜品價格不低,單人套餐價格從580元到1280元不等。
記者看到,該賬號目前已經刪除關于“撒金粉”的帖子,但在社交平臺上搜索,可以看到許多網友曬出用餐經歷時都會提到,該餐廳會使用“金粉”。有網友拍攝到了一張餐廳工作人員左手拿著餐盤,右手拿著小壺噴灑“金粉”的畫面,無數亮晶晶的金色粉末落在食物上,給食物鍍上了一層“金衣”。
處罰通知內容顯示,2025年4月29日,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東側吊柜內擺放有一瓶已用完的標稱“PCB食用色粉珠光系列-金色”的食品添加劑;當事人于2025年4月27日使用某社交平臺賬號發布文章《南通板前omakase撒金粉》,內容為“南通的寶子們想噴金粉不用去大阪,店家已經實地考察拜訪,約起來非omakase#日本料理#撒金粉#日本撒金粉餐廳#日料#南通美食#南通日料”。
經初查,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為進一步查清事實,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的規定,經該局部門負責人批準,該局當日立案調查。
現查明,當事人于2023年4月開始從事日料餐飲服務活動。2025年2月10日,當事人在淘寶平臺從一家店鋪購進1瓶標稱“PCB食用色粉珠光系列-金色”的食品添加劑,標簽內容為“食品添加劑復配著色劑不可直接食用;原料:二氧化鈦80%,二氧化硅12%,檸檬黃鋁色淀5%,日落黃鋁色淀1.75%,胭脂紅鋁色淀1%,亮藍鋁色淀0.25%;產品用途:巧克力著色或按GB2760標準使用;使用限量:0.25%”等,購進單價為89.1元/瓶。
當事人使用該食品添加劑色粉為顧客提供板前表演,即將該色粉噴灑于海膽上營造金光閃閃的效果,然后顧客會將噴灑了色粉的海膽放到海鮮蓋飯里面攪拌食用。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該食品添加劑色粉的使用范圍不包含制作海膽菜品,不可直接用于餐飲環節。
當事人稱店里菜單是套餐形式,該表演是套餐之外的服務,只有當顧客要求時才會提供,該食品添加劑色粉僅在3月份使用過幾次,剩余的已經在檢查之前倒掉了,故無法提供上述噴灑食品添加劑色粉的海膽或海鮮蓋飯的銷售記錄以及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記錄。因此,當事人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貨值金額和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該局認定,涉事餐廳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發布虛假廣告,對此處以罰款12000元。
給食物“撒金粉”,曾經在餐飲界風靡一時。但隨著相關規定的出臺,這種現象如今已經越來越少見。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三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
通知里明確指出,食品生產者不得采購使用金銀箔粉生產加工食品,食品銷售者不得采購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售賣含金銀箔粉餐食。并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相關違法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嚴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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