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自 5 月 26 日起,廣州市多部門聯合啟動重點區域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行動。經過持續整治,地鐵站點周邊電動自行車停放與通行秩序顯著改善,合規懸掛號牌的車輛占比實現大幅提升。
整治范圍拓展至主干道 現場執法案例曝光
6 月 26 日起,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升級,治理區域從地鐵站口停放點延伸至城市主干道周邊。執法部門對主干道沿線違規停放的無牌、假牌電動自行車依法取證后實施扣留,同步聯合行業主管部門深入外賣配送站點,嚴查站點內車輛涉牌違法問題,通過多維度管控規范交通秩序。
記者在東風路與倉邊路交匯路段的整治點看到,一輛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因號牌已注銷作廢被依法扣車。現場執勤交警表示:"已注銷的號牌屬于無效牌證,繼續使用需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一名外賣騎手因駕駛無牌車輛、未佩戴安全頭盔且在人行道騎行,被執法人員依法作出罰款及扣車處理。當日執法過程中,多輛因號牌懸掛不規范、故意遮擋號牌的車輛也被查處。
據統計,截至發稿時,全市在主干道區域及外賣站點周邊累計暫扣無牌、假牌等違法電動自行車 1306 臺。
兩項管理新規 9 月 1 日施行 明確行業車輛號牌規范
記者從廣州交警獲悉,《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廣州市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已正式公布,將于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
- 《登記辦法》詳細規定了注冊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及補換領號牌的具體情形,明確了不予辦理登記的情形,以及違規獲取號牌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 《專用號牌管理辦法》將即時配送等民生服務行業車輛納入專項管理體系,規定該類車輛需懸掛黃底黑字專用號牌方可上路行駛
新規實施后,交警部門將持續跟蹤政策效果,通過教育引導與執法懲戒相結合的方式,常態化開展涉牌違法專項整治,全面強化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
交警提示:無牌上路屬違法行為
廣州交警鄭重提醒,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已違反相關規定。請廣大市民嚴格依照《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及兩項新規要求,及時辦理車輛登記上牌手續,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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