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楊春章
在“鳶都”濰坊,曾頭頂山東省科技進步一等獎光環的聯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興公司),如今深陷破產困局。
一紙擔保引發的風暴
2007年,王佐任等五個發起人帶領121名股東在濰坊濱海區創立聯興公司。這家國內首家輸出商品蒸汽的炭素企業,十余年間穩居行業出口前三,年產能達60萬噸煅燒石油焦、70萬噸工業蒸汽。它不僅是濰坊連續多年的“百強企業”,更是山東省首批瞪羚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2012年憑借技術實力斬獲“山東省科技進步一等獎”。
圖片說明:聯興公司廠房
轉折始于2013年的一次戰略布局。為綁定下游市場,聯興公司與青海省投資集團合資成立青海和興公司,并為其銀行貸款提供擔保。2019年青海省投破產,聯興公司作為擔保人被銀行訴訟查封,引發連鎖抽貸,資金鏈驟然斷裂。
危機爆發后,聯興公司迅速轉向自救:以“來料加工”模式用加工費償債。多家國企、民企曾拋出重整橄欖枝,但因法院要求必須有當地政府出具的同意破產證明才能立案,聯興公司向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申請開具“同意函”無果。
“只要一紙證明,即使政府不幫忙,我們也能自救。”董事長王佐任至今痛心。材料顯示,山東魯商集團曾設計股權方案:財務投資人占股30%、地方國企占40%、原股東保留30%,既保障運營能力又平衡各方利益,卻因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堅持所屬企業“必須控股”而流產。
被堵死的大門
聯興公司危機爆發后,當地的民營企業山東裕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源公司)與銀行單方面商定,以擔保人身份代償聯興公司銀行貸款7800萬元。裕源集團由此持有聯興公司7800 萬元的債權。
聯興公司為了清償裕源公司的這筆代償款,2019年12月與裕源公司簽訂《供熱管道托管經營備險協議》,將全資控股的優質資產、獲特許經營權的“濰坊恒通熱力有限公司”交付裕源公司托管經營,經營收益用于償還上述代償款。
此外,為加速清償上述代償款,2020年4月,聯興公司又將一條年產能30萬噸的優質生產線給裕源公司做來料加工。
知情人稱,裕源公司接收上述資產并進駐運營后,一直未履行《來料加工合作協議》和《供熱管道托管經營備險協議》的抵債約定,在長達兩年半的時間未予對賬。
2022年8月,裕源公司實控人公開提出“把聯興的資產交給他,每年給股東1000萬—1500萬的收益款”,聯興公司促其對賬,雙方確定了對賬原則,召開對賬聯席會取得一致后,按約定開始對賬。
但裕源公司不提供任何對賬材料,聯興公司只能自行核對償債情況。核對結果顯示,截至2023年3月,已經超額償還債務2000余萬元。收到對賬明細后,裕源公司以對賬依據的假合同為由,拒不履行償債協議和聯席會的對賬約定及進程。
據王佐任回憶,2023年4月3日,多名男子用裝載機推倒了聯興公司的大門及圍墻,后在有關部門責令下給予修復。裕源公司長期堵門嚴重阻礙了聯興公司償債,不但損害了聯興公司的權益,也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權益,造成了員工長達11個月未發工資。
在此期間二期、三期兩條生產線完全被阻礙停產,煅燒焦損失產能46萬噸;三條生產線的蒸汽全部受損,損失達57萬噸。聯興公司的自救徹底宣告破滅。
6月24日,記者撥打裕源公司相關負責人電話,無人接聽。
量身定制的“破產”程序
2022年5月,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政府融資平臺——濰坊濱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及濰坊海洋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聯合濰坊某律師事務所,提出控股聯興公司的要求,未得到股東同意。
2023年4月,上述律師事務所向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提交了裕源集團和海發集團聯合“破產重整”聯興公司的方案。
圖片說明: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辦公樓
2024年6月14日,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2024)魯0792執419號決定,對聯興公司“執行轉破產重整”,沒有詢問聯興公司,移送決定書未送達。聯興公司就此分別提交異議至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均未獲答復。
2024年6月18日,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4)魯07破申7號裁定,濰坊濱海金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申請對聯興公司“破產清算”;2024年6月19日,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又作出(2024)魯07破申8號裁定,濰坊濱海金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申請對聯興公司“破產重整”。同一案件時隔一日作出兩個裁定,兩種破產程序。
2024年12月20日,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濰坊聯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5家子公司合并重整”裁定,同時聯興公司管理人發布了“公開招募破產重整投資人”公告。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10日。
公告發布后,只有濱海金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報名。“在如此短的期限內,合并重整的5家公司債權申報都沒完成,債權、債務、投資預估無法確定。沒有審計、評估、債權、債務報告,其他有意向投資人根本無法做出投資決定。”
值得一提的是,企業陷入困境前,聯興公司與哈爾濱工業大學某研究院洽談合作,達成合作意向,研究院技術入股,企業引入一項環保節能新技術,每噸鋁降低“碳排放”0.2噸,形成新質生產力。“若地方政府掌控企業,技術入股恐成泡影。”
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2024)魯0792執419號對聯興公司“執行轉破產重整”決定,為什么沒有詢問聯興公司?移送決定書為什么也沒有送達?同一案件兩個裁定,到底是破產重整還是破產清算?
6月24日,記者撥打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電話,該負責人稱,由破產管理人跟記者聯系。
隨后,一名自稱是破產管理人的趙女士向記者回復,法院作出的裁定是合法合規的,程序上沒有問題。因為企業已經資不抵債,公司的股東權益肯定是沒有了。
關于重整投資人是否內定?趙女士稱,股東想自己重整,大家也都同意,給了時間,但找不到投資人。重整投資人是公開招募的,只有一家報名,沒有內定。“沒有過來和他競爭的,我不能不賣吧,等著破產清算吧?”
至于聯興公司資金鏈斷裂后,尋求自救途徑,管委會為什么拒絕出具“破產同意函”?記者就此向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求證,未獲回復。
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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