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官網發布的《國務院關于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山西臨汾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的人事檔案有14處涂改,“1歲工作、22歲退休”仍層層過審后“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
據央廣網報道,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稱,經核查該事件屬實,當地已啟動調查程序,蒲縣疾控中心、人社、審計、紀委等多部門正聯合行動,“按照相關的程序依法依規依紀處理”。
審計署還發現,414.08億元的養老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或騙取套取。25省的2.83萬名職工通過提供虛假病歷或篡改檔案提前退休等方式,違規領取養老待遇5.1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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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人比人,氣死人。要說人跟人的差距,有時候比人跟狗的差距還大。
有的人22歲本科畢業,一兩年找不到工作,有人22歲已經領退休金了。
山西最近出了一個神人,1歲工作、22歲退休,一邊領了69萬養老金,一邊又在新單位取酬。
要不是審計署網站發布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了這起案例,我還真不敢相信。
報告說,山西蒲縣疾控中心有一個職工,人事檔案有14處涂改,“1歲工作、22歲退休”,“退休”后,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
這簡直是勵志的模范!我看很多評論,說這是誰家的公子,哪路的神仙?誰審批的,誰安置的?應該調查清楚,給公眾一個交代。
交代會有的,但交代多少不知道。疾控中心這種地方,不顯山不露水,沒那么多人盯著,低調奢華有內涵。安排個人吃空餉,是比較穩妥的地方。
今天,我們來分析一下背后違反了哪些規定和法律法規:
1. 詐騙罪(騙取社會保險待遇)
根據《刑法》第266條及相關司法解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50萬元以上)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這個人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同時,依據《社會保險法》第88條,以欺詐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除追回騙取的金額外,還可處騙取金額2至5倍的罰款(即138萬至345萬元)。
2. 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
這個人篡改人事檔案(如出生日期、工作經歷等),涉及偽造或變造國家機關公文、檔案材料。
根據《刑法》第280條,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 濫用職權罪或玩忽職守罪(涉及審批人員)
這個人的檔案存在明顯不合理之處(如1歲工作、22歲退休),但仍在層層審核中通過,說明相關審批人員存在嚴重失職或故意包庇行為。
若審批人員因疏忽未嚴格審核,可能構成玩忽職守罪;若存在故意放行或收受賄賂,則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或受賄罪。
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可能涉及的共犯問題
如果該職工與審批人員存在共謀(如行賄、利益輸送),則審批人員可能構成詐騙罪共犯或受賄罪。
根據《刑法》第385條,受賄數額較大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 違反《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及黨紀處分
涉事職工及審批人員若為公職人員,還將面臨政務處分(如撤職、開除)及黨紀處分(如開除黨籍)。
總結一下,這個案子涉及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罪等多項罪名,可能數罪并罰。同時,相關審批人員若存在瀆職或腐敗行為,也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會不會有人受到處罰?處罰當事人是肯定的,會挖多深,取決于有沒有媒體報道。說實話,根據以往的經驗,這種事兒,別看現在大家義憤填膺的,三五天過去,就沒人關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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