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衡陽常寧市衛健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常寧市白沙鎮中心衛生院因醫療執業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書文號為常衛醫罰(2025)003號。
△網絡圖片,與本文無關。
據悉,2025年5月9日,常寧市相關執法人員在對常寧市白沙鎮中心衛生院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衛生院西藥房內存在兩張門診處方存在嚴重問題。其中一張處方患者為33歲女性李芝,臨床診斷為急性咽炎,處方醫師為江友福;另一張處方患者為61歲男性王成勝,臨床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處方醫師為王成鑫 。而這兩張處方均未出現醫師的手寫簽名。
醫師手寫簽名是醫療文書規范性和責任追溯的重要環節,清晰、完整的簽名不僅是對患者負責,更是醫療行為規范的重要體現。缺少醫師手寫簽名,可能導致醫療責任難以界定,一旦出現醫療糾紛,患者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也給醫療管理帶來隱患。
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項相關規定,常寧市衛健局于2025年6月24日對常寧市白沙鎮中心衛生院作出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此次處罰不僅是對涉事衛生院的懲戒,更是給當地醫療行業敲響警鐘,強調醫療文書規范書寫、嚴格落實醫療操作規范的重要性。
醫療行業關乎民眾生命健康安全,任何細節都不容忽視。希望此次事件能引起各醫療機構重視,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規范醫療執業行為,切實保障患者合法權益與就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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