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日前報道,山西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1歲工作、22歲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網站發布的《國務院關于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了這起案例。
報告顯示,山西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的人事檔案有14處涂改,“1歲工作、22歲退休”仍層層過審后“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
這一事件迅速引發輿論嘩然,1歲的嬰兒如何參加工作?22歲的年輕人如何退休?如此明顯的邏輯漏洞,為何能順利通過層層審批?公眾的質疑直指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體系,而當地僅回應“已啟動調查”顯然不足以平息憤怒。這不僅僅是一起個案,而是養老保險制度漏洞、權力尋租與監管失效的集中暴露。
“1歲工作、22歲退休”的荒謬性不言而喻。按照我國現行規定,辦理退休需滿足兩個基本條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干部55歲、女工人50歲),以及累計繳費滿15年。然而,這名職工僅22歲就被認定為“退休”,顯然不符合任何一條標準。更令人震驚的是,其檔案存在14處涂改,涉及出生日期、工作年限等關鍵信息,卻仍能順利通過人社、審計等部門的審核。
問題究竟出在哪里?14處涂改絕非偶然疏漏,而是系統性失職,從單位人事部門到社保審批機構,層層簽字蓋章的背后,是否存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默契?
有分析指出,該職工可能利用“雙重戶籍”漏洞,即一個身份用于提前退休領養老金,另一個身份用于繼續工作。我國社保與公安系統尚未完全聯網,導致此類欺詐行為長期存在。但若沒有內部人員的配合,如此明顯的造假幾乎不可能成功。是否有人收受賄賂,為違規操作提供便利?
蒲縣案例并非孤例。審計報告顯示,全國25個省份共2.83萬名職工通過虛假病歷、篡改檔案等方式違規領取養老待遇5.19億元。更嚴重的是,養老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騙取套取的金額高達414.08億元。
這些案例揭示了一個殘酷現實,養老保險基金已成為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而監管體系的滯后與地方保護主義讓蛀蟲得以長期逍遙法外。
目前,蒲縣已啟動多部門聯合調查,但公眾更關心的是,涉事人員會面臨怎樣的懲罰?監管漏洞能否真正堵住?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88條,騙取社保待遇的,除追回資金外,還應處2-5倍罰款(本案最高可罰345萬元)。若金額巨大(超過50萬元),還可能構成詐騙罪,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此外,參與審批的公職人員若存在失職或受賄行為,同樣需承擔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甚至受賄罪的刑事責任。
然而,過去類似案例的處理往往“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涉事人員退還部分資金后不了了之,真正被追究刑責的寥寥無幾。若此次仍僅以“退錢了事”收場,公眾對養老保險制度的信任將進一步崩塌。
“1歲工作、22歲退休”的荒誕劇,不僅是對常識的挑戰,更是對社會保障公平性的踐踏。養老保險基金是億萬民眾的“養老錢”“保命錢”,絕不能被少數蛀蟲蠶食。蒲縣事件必須查個水落石出,涉事人員一個都不能放過。唯有如此,才能重建公眾對養老保險制度的信任,讓真正需要養老保障的人不再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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