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防溺水!防溺水!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暑期將至,氣溫持續飆升
溺水事故也進入
危險期、易發期、高發期
灌南公安持續推行
預防未成年人溺水
舉報獎勵“瞭望者”制度
一通報警電話,現場勸阻制止
即可得到現金獎勵
獎金最高可達2000元!
灌南公安誠邀社會各界
共當“瞭望者”,筑牢“安全堤”
(點擊圖片即可跳轉通告原文)
一、舉報范圍
如發現未成年人在灌南縣域內有以下行為,請立即進行勸阻、制止,并撥打“110”報警處理。勸阻、制止時現場拍照或視頻留存,以便查證。
(一)發現未成年人私自或結伴相約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戲水、捉魚等情況,要及時拍照錄像、電話舉報并主動勸離;
(二)發現有未成年人溺水的現象,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主動報警并積極采取正確的方式施救;
(三)發現有偷盜或故意損壞防溺水警示牌、紅外報警器、防護欄、防護網等防溺水設施的。
二、獎勵標準
(一)發現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結伴相約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戲水、捉魚等情況,及時撥打舉報電話并教育制止的,經核實后,每次獎勵200元;
(二)發現未成年人落水存在生命危險,能夠正確施救,避免危險發生的,經核實后每次給予2000元以下獎勵。不主張未成年人或不會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應大聲呼救、報警、利用救生設施進行施救;
(三)發現有偷盜或故意損壞防溺水警示牌、防護欄、防護網等防溺水設施的,制止并舉報每次給予500元以下獎勵。
舉報線索和相關勸阻行為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按程序申報后發放獎勵。多人舉報同一未成年人溺水風險行為的,只獎勵第一舉報人。符合見義勇為情形的,按程序申報見義勇為表彰獎勵。
三、相關要求
(一)舉報人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嚴禁故意捏造事實或者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
(二)嚴禁借舉報之名虛報冒領獎金或故意下河(湖、塘)游泳套取獎勵,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依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嚴禁舉報人通過抖音、微信等網絡平臺發布、炒作相關舉報事項;
(四)公安機關會同教育部門對違反規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兒)及監護人進行警示教育,并通報其所在村居、學校。
灌南公安提醒廣大群眾
不貪一時涼爽
不越安全邊界
下面這套防溺水測試題
你能得滿分嗎?
一起來測試——
生命只有一次
危險從不因季節而“遲到”
灌南警方再次提醒廣大群眾
一定要牢記防溺水知識
時刻提高警惕
珍愛生命,謹防溺水
來源:灌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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