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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特別關注欄目第181-2期:
來源: 平安廣靈
醫療糾紛不可怕
可怕的是漠視法律、肆意妄為!
合法途徑才是解決問題的“正道”
如申請醫療糾紛調解
向衛生部門反映或通過法律訴訟等
而任何試圖以“鬧”維權
擾亂秩序的行為
廣靈公安絕不姑息
必將依法嚴懲!!
非法“醫鬧”
行政拘留!
6月22日,縣人民醫院發生一起患者在就醫期間死亡的醫療事件。6月23日,死者家屬在縣人民醫院病房及樓道擺放死者遺像、祭祀貢品、燃燒紙錢,擾亂醫院正常秩序。事發后,縣公安局積極介入,對死者家屬耐心勸導,對擾亂單位秩序的行為予以嚴重警告,同時組織涉事雙方就死者善后及賠償問題進行協商。死者家屬答應積極配合,按程序提交相關病例材料開展鑒定工作。
6月26日上午,8名死者家屬披麻戴孝,打出橫幅,高舉死者遺像,在縣政府門前大聲哭喊,圍堵政府大門,阻礙政府機關車輛正常出入,并以此給縣政府施加壓力,以求達到其無理訴求,過路群眾大量聚集圍觀,造成交通堵塞,嚴重影響了縣政府的正常辦公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對死者家屬反復耐心勸告,引導其通過合法合理途徑表達訴求。但死者家屬不聽勸告,持續擾亂單位秩序,后民警將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8名違法人員帶離現場,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8名死者家屬的行為涉嫌擾亂單位秩序。出于人道主義以及為死者辦理喪事的考慮,我局依法對情節較為嚴重的劉某等2人處以行政拘留15日,對其余6人給予行政警告處罰。
廣靈公安提醒
法律底線不容觸碰,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不容破壞!同時也呼吁廣大群眾,任何企圖通過擾亂秩序、違法犯罪來實現個人訴求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廣靈公安將始終以“零容忍”態度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全力守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法律講堂:
什么是擾亂單位秩序?
擾亂單位秩序是指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影響工作、生活、營業、醫療、教學、科研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行為人擾亂單位秩序的具體手段是多樣的,既可以是暴力性的擾亂,也可以是非暴力性的擾亂。如在機關、單位門前、院內哄鬧、大肆喧囂,強占或者封鎖機關、單位的辦公室、會議室、實驗室、生產車間、營業所、教室,辱罵、威脅、毆打負責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等。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民警提醒:
法律的紅線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線不容觸碰,守法是公民的責任,更是義務。公民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倘若行為過激甚至擾亂單位辦公秩序,不僅不利于問題的解決,也會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對于非法表達訴求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說明:本文為今天第2次推送,為區分,加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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