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一年的勞務費終于拿到手了,這下安心了!”近日,11名原告來到鼓樓區綜治中心,將一面寫有“懷愛民之心 辦利民之事”的錦旗送給“銀發先鋒”調解室的法院派駐調解員,感謝法院幫他們拿到拖欠的勞務費。
勞務報酬引糾紛,他們去綜治中心“找說法”
今年4月,年過六旬的林阿姨等11人來到鼓樓區綜治中心求助。“說好的每個月工資2500元,但他們只給幾百塊錢,連基本生活費都不夠!”“業主不交物業費,公司就拖欠我們的報酬,太差勁了!”“我們來就是要找個說法!”他們的言語中滿是氣憤和失望。
引導臺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并登記后,將林阿姨等人引導至“銀發先鋒”調解室,鼓樓法院駐中心調解員詳細傾聽了他們的訴求。原來,林阿姨等人于2023年2月陸續與物業公司簽訂勞務服務合同,勞務費每月1600元至3500元,為某小區提供保安、保潔、水電維修服務。因小區老舊,服務人員不足,業主多次向市民熱線投訴衛生較差、設備陳舊等問題,未有效解決。由于拒繳物業費業主較多,導致物業公司難以為繼,自2024年10月始拖欠林阿姨等11人勞務費共計8萬余元。2025年1月,物業公司向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申請退場,欲起訴業主追索物業費,雙方矛盾日益尖銳。
“四步良方”破解糾紛背后的“連環節”
調解員李某是一名退休法官,她發現這并非一起簡單的勞務合同糾紛,背后與市民投訴、物業費催繳、新物業進駐等密切相關,且后期衍生大量物業費糾紛的風險極高。為將勞務糾紛化解與物業服務質量提升、業主投訴處理等事項聯動推進,綜治中心充分發揮其資源整合、協調聯動優勢,迅速召集法院、司法局、房產服務中心、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共同分析問題根源,最終確定了“四步走”糾紛調處方案,構建起環環相扣的矛盾化解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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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督促社區招收新物業,盡快完成新老物業交接工作,并要求新物業預先繳納費用,以清償11名工人的勞務費,充分保障弱勢群體權益,為糾紛化解錨定關鍵支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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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由街道、社區增強現有物業力量,保證業主正常生活和居住需求,減少市民投訴,有利于被告收繳物業費,降低批量訴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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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督促物業公司向業主釋明法律情理,積極催收物業費,為潛在的物業費糾紛按下“減速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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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大調解力度,使11名工人知曉物業公司的困境,予以理解,為物業公司留夠充足的籌款時間。
“圓桌調解+司法確認”,糾紛“一攬子”化解
“社區正在積極為小區選聘新物業,新老物業交接后,一切都會好起來,希望雙方都能夠體諒對方的難處。”為促進勞務合同、拖欠物業費、物業轉讓合同等糾紛一攬子解決,中心調解室內,法院派駐調解員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增進彼此理解。
“希望你們能夠給公司一定時間籌集資金,待公司渡過這2個月的困難期,你們的報酬定會給你們,請你們相信!”物業公司負責人向工人們作出承諾。
“我們也要一個保障,如果2個月后還不給我們錢,公司還得支付違約金。”通過反復溝通和多番協商,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物業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11名工人勞務費80000元,特別增加了違約金條款,并由鼓樓法院派駐中心法官現場完成司法確認申請,為協議履行加上了“保險栓”。
最終,在街道辦事處的統籌協調下,小區順利完成了新老物業交接工作,新物業預先繳納了部分費用以清償11名工人的勞務費,新物業公司入駐后,小區環境煥然一新,許多業主主動繳納了物業費。
此案的成功化解,是鼓樓區深化“法院+綜治”聯動解紛機制的生動實踐。今年以來,鼓樓法院創新采用“常駐+隨駐”模式嵌入區綜治中心,聯合房管、司法等部門打造“物業糾紛一站式聯調中心”,實現物業類糾紛集中調處;同時,強化府院聯動,對接住建、資規、建筑業協會等,完善房地產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通過深度整合法院專業優勢與綜治中心的屬地資源,充分發揮“綜治前端排查吸附、法院后端支撐保障”的地理與職能雙重優勢,推動實現群眾解紛訴求“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切實做到“最多跑一地,糾紛就地消”。
來源: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審核:韓梅 褚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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