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市民乘車經過昆明市海源北路西口公交車站附近時,看到前方一輛白色SUV速度很慢,駕駛座上居然有兩個人,這是怎么回事?
事件 女子抱著半歲孩子開車
拍攝視頻的市民介紹,當時,這輛車打著右轉向燈,但卡在兩個行車道中間,行駛速度非常慢,車速可能就在30碼左右。該市民發現,該車駕駛人是一名女性,她的懷里抱著一個半歲左右的孩子,孩子趴在方向盤上。
視頻顯示,該市民乘坐的車輛超車后,坐在白色SUV副駕駛位上的男子發現有手機在對著自己拍攝,隨后也舉起了手機。
“那輛車從我們車的左側開到左轉車道上,我覺得這樣的行為太危險了。作為一名母親,這樣做對自己的孩子是非常不負責的,萬一有突發情況一個急剎車,孩子的頭就直接磕在方向盤上了。”拍攝視頻的市民說。
該市民還表示,該女子的危險行為也影響了自己駕駛。“小朋友如果不小心動了方向盤,對后面的車其實威脅挺大的。”
該市民回憶,當時孩子坐在駕車女子腿上,并未系安全帶。
隨后,該市民將拍攝的視頻反饋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釋法 未成年人乘車應坐后排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對于這名駕駛人的行為,法律是如何規定的?云南民定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珂表示,懷抱幼童駕駛車輛會嚴重限制駕駛人對方向盤、擋位和剎車的操作,對行車安全來說存在極大隱患。
抱著孩子開車,孩子還可能遮擋視線或拉扯方向盤,一旦發生突發狀況,車輛在緊急制動時,孩子可能會被甩出車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駕車女子的行為違反了上述規定,屬于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該行為違反了交通法律法規,駕駛人將面臨罰款并扣分的處罰。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觸電、燙傷、跌落等傷害的安全隱患;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提高戶外安全保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發生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
律師提醒廣大家長,未成年人乘車,應當坐在后排,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同時,要鎖好安全兒童鎖,確保行車安全。希望廣大駕駛人在參與交通時,文明駕駛、安全駕駛,共同營造平安暢通的城市交通環境。
記者 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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