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高峰,常德公安交警直屬一大隊在常德市城區洞庭大道與朝陽路交匯處查獲一起3人騎乘一輛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且駕乘人員均未佩戴安全頭盔。
當天下午18時24分,交警直屬一大隊在常德市城區洞庭大道與朝陽路交匯處執勤巡邏任務,維護交通秩序。在晚高峰車流中,一輛電動自行車引起了執勤警員的注意。車上竟載有3人,就像疊羅漢一樣,十分危險。
經詢問得知,這三名駕乘人員均為某職校學生。為了圖方便,在趕往目的地時選擇共同騎乘一輛電動自行車。民警現場指出其違法行為的危害,要求他們立即改正。三名學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表示今后一定會遵守交通規則,不做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
民警依據《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且搭載2名及以上乘車人員的違法行為分別作出罰款50元、合并處罰100元的處罰;對另外兩名乘坐電動自行車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學生違法行為分別給予警告處罰。
來源:指尖新聞
作者:劉小滿 蘇瑩
編輯:易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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