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早上,湖南省桃江縣一小區內發生一起命案,12歲男童健健被殺害。嫌疑人系母親芳芳的第三任丈夫吳某某,其當場自殺身亡。當地警方已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
6月30日,事情發生已經40多天,健健的生父羅書依然十分悲痛。羅書告訴記者,“我希望能了解更多真相,為兒子討一個說法”。
母親講述事發經過
6月30日,芳芳手上仍纏著繃帶,脖頸和胳膊上有幾道疤痕。芳芳說,5月13日早上7點多,她送兒子去學校,就在打開門的瞬間,她的前夫吳某某大喊一聲從樓道里竄出。
“我關上房門讓兒子去摁電梯趕緊走,吳某某說買了早餐讓我們吃完再走。就這么推搡間,他從包里掏出了一把菜刀。”芳芳說,她身中數刀受傷倒地,接著吳某某持刀走向健健。
據鄰居講述,他通過貓眼看到芳芳倒在地上,于是撥打110報了警。等警察趕到時,健健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吳某某自殺死亡。
芳芳今年43歲,吳某某今年54歲。吳某某是芳芳的第三任丈夫,倆人于2022年7月15日登記結婚,2024年4月她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出具的一份民事調解書顯示,吳某某同意離婚,芳芳向其支付房屋裝修款、房貸共計70000元(已當庭支付)。
芳芳說,離婚之后吳某某仍對她持續糾纏。芳芳的通話記錄顯示,此后的5月7日、10日、11日和12日,她均有撥打110報警。
芳芳的手臂上至今仍纏著繃帶
羅書今年57歲,他是芳芳的第二任丈夫,也是健健的親生父親。他與芳芳于2013年3月26日結婚,2022年4月12日倆人協議離婚。
警方:嫌疑人已死,決定不予立案
由于這起案件起初是由鄰居報的警,所以最后不予立案通知書桃江縣公安局也是下給了這位鄰居。不予立案通知書寫明,健健被殺案中的嫌疑人吳某某已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羅書多次找到當地警方卻被告知由于兇手自殺,不予立案,不方便透露案情,“我希望能了解事情更多真相,為兒子討一個說法”。
7月1日,記者從桃江縣公安局獲悉,上述案件中因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不予立案的情況屬實。針對死者家屬反映的受害人芳芳在案發前曾多次報警、派出所未妥善處置等情況,目前警方正在復盤,會以合適的方式跟家屬溝通。
來源:大皖新聞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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