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紀平
實習生 鄧俞貝 王樂樂
女子正在熟睡,男友突然持水果刀架在其脖子上,女子拼命反抗,好在男友及時中止。近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故意殺人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公訴機關認為,李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屬于犯罪中止,提請法院依法判處,建議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經司法鑒定,李某案發時處于“抑郁發作”發病狀態,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7月4日新快報)
深夜拔刀,對準的是熟睡之人毫無防備的脖頸。這不是激情犯錯,是蓄謀的殺意。別被“中止”迷惑。其實李某早有預謀,因工作生活壓力,他想先殺女友,再自殺。有人說“他及時停手了”,可想想,若不是女友拼命反抗,后果不堪設想?中止犯罪,是法律從輕的情節,但絕不是洗白的理由。
1999年出生的李某,把生活壓力變成向枕邊人揮刀的借口。壓力人人有,誰都沒資格拿別人的命泄憤,誰都不被允許拿別人的安全出氣。
經司法鑒定,李某案發時處于“抑郁發作”發病狀態,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這一點值得細究。限定責任能力不代表無責,法律對精神狀態的考量,是兼顧人性與公平的體現。但抑郁不能成為施暴的“免罪金牌”,更不能掩蓋其蓄意傷人的本質。即便受病情影響,揮刀相向的行為也突破了倫理與法律的雙重底線。對受害者而言,恐懼不會因加害人的病情而減輕;對社會來說,不讓“抑郁”成為暴力行為的擋箭牌,是對生命安全的貼心守護。
進一步說,親密關系不是犯罪的理由。出租屋里的刀光,照出的是扭曲的控制欲。愛到極致是珍惜,不是同歸于盡的瘋狂。
法院的判決,劃出了清晰的紅線:哪怕是情侶,動了殺心就必須付出代價。中止犯罪能從輕處罰,但不能抹去持刀相向的事實。
舉一反三,這起案件敲響了三個警鐘:
對伴侶,發現對方情緒極端、有暴力傾向,別僥幸。及時抽身,才是對自己負責。
對每個人,壓力再大,也不能觸碰法律底線。殺人償命,傷人擔責,這是鐵律。
對社會,要看清親密關系中的危險信號。控制、威脅、自殘,都是暴力升級的前兆。別用“感情糾紛”輕描淡寫,要讓施暴者知道,法律不會縱容。
刀架在脖子上的那一刻,所有的愛都成了謊言。幸好,正義沒有缺席。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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