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6月25日,李長青律師在邯鄲市檢察院提交張百剛案法律意見書,為“遵化張百剛案”去黑減刑。李長青表示,8個人的黑社會,6個領導2個小兵,其中一個還是外地人短暫在遵化停留。他們十幾年沒做什么壞事了,判刑最重的張建民住廉租房靠政府救濟生存。一開始以惡勢力立案,檢察院都沒批捕,這些人都回家了,后來可能是因為某個人干預,居然辦成了黑社會。這算哪門子黑社會?
法律意見書中顯示,李長青作為張百剛的辯護律師,旁聽了一審法院審理的張術全等人涉黑案件,并結合相關案件事實、法律規定、公訴人的量刑理由及庭后討論內容,提出以下法律意見,以供貴院參考,監督并促進案件的二審公正裁判。
李長青律師在邯鄲檢察院提交法律意見書
法律意見書全文:
致:邯鄲市人民檢察院
尊敬的檢察長:
作為張百剛的辯護律師,我旁聽了一審法院審理的張術全等人涉黑案件,并結合相關案件事實、法律規定、公訴人的量刑理由及庭后討論內容,提出以下法律意見,以供貴院參考,監督并促進案件的二審公正裁判。
一、涉案各被告人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理由如下:
1.不具備組織特征
1)沒有達到“人數較多”的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全國部分法院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法〔2015〕291 號“黑社會性質組織應當具有一定規模,人數較多,組織成員一般在 10 人以上”。
原審判決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只有8人。其中盧少光、陸證宇參加違法犯罪活動的時間極為短暫,參加違法犯罪活動并不必然等于參加組織,根本算不上參加者。減去盧少光、陸證宇后,所謂黑社會組織只剩了6人。故從人數來講,不符合“人數較多”的要求,根本構不成黑社會。雖然人數不是絕對標準,但是當人數低于10人的時候認定黑社會需要特別謹慎,需要四個特征明顯突出。如果不嚴格把握這一點,將使黑社會性質組織與惡勢力等一般犯罪團伙組織難以區分。組織僅6人,顯著低于司法解釋中“10人以上”的一般標準,無法滿足“組織特征”的要求。
2)未形成金字塔形層級組織結構
從層級結構看,組織領導者1人,積極參加者6人,一般參加者2人,腦袋小,肚子大,腿短。根本不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上小下大的金字塔結構特征,7個領導指揮倆小兵。這些人自負盈虧,又不是某些吃皇糧的辦公室,搞這么一個結構有點滑稽。
3)“組織”存續時間短:本案中的“組織”僅從2009年12月存續至2014年8月,總共只有4年多的時間,之后長達10年再無任何違法犯罪活動,難以體現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4)東方巴黎事件也并非組織成立的標志性事件。第一,該事件對于張百剛等人來說是突發事件,不是張百剛等人預謀實施的,不屬于有組織預謀犯罪。第二,該事件與張百剛等人或“組織”利益有沖突,不符合組織利益。開歌廳肯定是為了賺錢,哪個老板都不希望發生打架斗毆把客人都嚇跑的事情,即使黑社會開歌廳也需要一個穩定的營商環境。第三,該事件的對方(東北人)是主動發起者,從進門開始就不斷地挑釁,他們才是尋釁滋事的人,雖然張百剛一方動用了鎬柄等工具,但是基本上屬于防衛性質。第四,所謂標志性事件,是2015年座談會紀要中提到的沒有成立儀式的次選事項,應該也具有宣示性,具有主動發起性和利益一致性。東方巴黎事件顯然不具有主動發起性、利益一致性和組織成立的宣示性。故該事件不能認定為組織成立的標志性事件。
5)本案不存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紀律、活動規約。2015年座談會紀要明確指出,“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紀律、活動規約,應當結合制定、形成相關紀律、規約的目的與意圖來進行審查判斷。凡是為了增強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性、隱蔽性而制定或者自發形成的規定、約定,均可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紀律、活動規約。”公訴機關將所謂“不許吸毒”拿來湊數是錯誤的,這個所謂的規約顯然不符合“為了增強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性、隱蔽性”這一目的。
二、不具備經濟特征
1.未豢養組織成員。所謂豢養,最基本含義是喂養牲畜,指對牲畜進行喂養和照料。從戰國時期的門客三千現象,到現代侵權責任法的飼養動物責任,都要達到一個使被豢養的對象在吃穿用度方面完全依賴的程度。請問哪個被告人依賴張百剛生存?平時的吃吃喝喝,因為偶發事件給個三千五千的饋贈,根本解決不了生存問題,談何豢養?故張百剛與其他被告人不存在豢養關系。
2.很多“組織成員”(張建民等)一貧如洗,不符合黑社會組織成員跟著黑老大吃香的喝辣的社會經驗。受黑社會組織豢養一般也要腰纏萬貫,但是這些所謂的骨干成員,基本一貧如洗,張建民,靠政策分的廉租房居住,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這算什么黑社會呀?
三、未形成非法控制特征
非法控制特征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本質特征,也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區別于一般犯罪集團、惡勢力團伙的關鍵所在。對于非法控制的具體情形,2009年《座談會紀要》規定了八種,2015年《座談會紀要》以及2018年《指導意見》都大致沿用了這一標準。與2009年《座談會紀要》比較而言,2015年《座談會紀要》明顯朝著限縮的方向進行解釋。和2015年《座談會紀要》相比,2018年《指導意見》對個別非法控制具體情形(不敢舉報)的認定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又有所放寬,似乎又回到了2009年《座談會紀要》的取向上。但是無論如何變化,本案中不存在不敢舉報的情形,不存在在一定區域(遵化)或行業(礦山、土石方工程、KTV、賭博)形成壟斷等非法控制。黑社會非法控制特征侵害的根本法益是白社會(政府)對于社會的治理權,與合法政府形成競爭關系。從這個角度而言,過去你們邯鄲出現的地下110出警隊倒是符合這一特征,我的一個記者朋友對此做過專門報道。請對照你們邯鄲本地這個案例評價本案。
《民主與法制》2008年第十一期《搗毀“地下110”》
惡勢力一般為3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但無論如何,惡勢力團伙對一定區域和行業的非法控制力是不存在的,對于惡勢力團伙犯罪,在司法實踐中應當按照其實施的單個行為所構成的具體犯罪進行處罰。
“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只是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必要條件之一,最終能否認定其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還要結合非法控制特征來加以判斷。張百剛案(假設個罪指控屬實)即使手段上有一定的暴力性,但因危害程度沒有達到非法控制的程度也明顯不屬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從具體犯罪的后果來看,本案中連一個重傷都沒有,起訴書也好意思說“在遵化市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從法條表述來看,重大影響和非法控制是并列的,程度是相當的。畢記杰是個農村老頭,張軍勇是張百剛的親戚,張百剛連一個農村老頭都控制不住,連自己的親戚都左右不了,他有何德何能對遵化市形成重大影響?
四、公訴機關和原審法院在王某追車案和東方巴黎歌廳事件中明顯偏袒對方,顛倒是非,為了拔高湊數黑社會,不惜將具有更大過錯和犯罪故意的對方包裝成黑社會犯罪的被害方。王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孫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聚眾斗毆。
王某在2013年4月16日的筆錄當中交代的很清楚:“他們砸完車就上了現代車往東走,我就開車在后面追他們。追到一中西邊不遠的一個十字路口時,我追上了那輛現代車,我就用車頭撞現代車的車尾部兩下,這輛現代車又往前開了50米左右,拐了一下,然后又拐了回來,就撞上了他前面的一輛三馬車。車就停住了。我想通過撞車讓他們停下來。現代車前面有些車輛,我當時沒有考慮這些,現在想想挺危險的。”在十字路口還波及了第三方,這是妥妥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訴書第19頁卻輕描淡寫成了:“王某因擔心對方逃離和報復,致使追尾李金東駕駛車輛,并與一輛農用三馬車發生連環碰撞”。無論李金東等人前后打砸王某車輛是否屬實,均不能否認王超蓄意撞車這一事實,且王某行為的危害性遠超李金東等人,因為李金東等人的行為后果集中在王某的車輛,而王超十字路口撞車的后果及于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珠海樊維秋駕車撞死35人的案件剛剛宣判,殷鑒不遠。你們公訴機關這么搞,你們的司法導向是什么?你們想鼓勵什么?
五、公訴機關和原審法院為了把本案包裝的像黑社會,還存在一事多罪的指控和判決。石金源一案,由澳門賭博引起,2014年3月至7月期間各行為之間為牽連關系,依法應擇一重罪處罰。公訴機關為了增加罪名,將一事分拆成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起訴,并無端增加虛假訴訟違法事實的指控,等于是一魚四吃,無形之中加重了對被告人的處罰。如果去掉非法侵入住宅罪,將本節犯罪事實歸入開設賭場罪或尋釁滋事罪,本案個罪只剩下4個罪名,定黑的話確實很難看,本來5個罪名就已經很難看了。希望你院切實做到以審判為中心,糾正公訴機關這個錯誤做法。
六、原審判決的量刑建議畸重,社會效果極差,政治上不正確。案涉被告人張術全、張宏穎、李明澤、張建民、郭璋等人近10年都沒有違法犯罪行為,現在對他們判處10年左右的刑罰,這合理嗎?被告人能服嗎?他們的家屬能服嗎?他們是家庭的頂梁柱,這上有老下有小的日子往后怎么過?難道又要制造新的不穩定因素嗎?刑罰的目的應該既要讓被告人受到懲罰和教育,又要讓他們看到希望,而不是陷于絕望。庭后我問公訴人為什么量刑建議這么重?公訴人的回答是:“如果再輕,追訴時效就不夠了。”這個理由實在是令人驚掉下巴。過了追訴時效的法定處理方式是不再追訴,而不是向上靠檔加重對被告人的處罰,這明顯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實際上涉嫌徇私枉法。
一二審承辦法官均當面向本人承認一審量刑過重,但是上指下派他們也沒辦法,連二審是否開庭他們都做不了主。
本案是在掃黑除惡運動中公訴機關拔高湊數的典范,是對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考驗,也是對法律監督機關的考驗。本案最初于2022年9月以惡勢力立案,后對被告人全部取保,2023年9月突然以黑社會罪名立案,非法指居長達一個半月,人為干預案件的傾向非常明顯。掃黑除惡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領導,而不是地方上有權勢的某人的個人領導,決不能拿被告人的命運去染紅某個人的頂戴花翎。
本案定黑是絕對錯誤的,請檢察院頂住壓力,監督二審公正判決。
李長青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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