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靈山縣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陸家邦收到張女士從2000多公里之外的天津市寄來的一面錦旗,鮮紅的錦旗上“挽損追贓千里路 一片丹心為人民” 十四個大字熠熠生輝,承載著人民群眾對靈山公安民警的信任、肯定和感謝。事情還得從今年的5月說起……
5月18日,張女士與一微博好友聊天期間,對方告訴張女士其在網上搶到了兩個名牌挎包的購買名額,但自己的手機號碼被注銷了,無法登錄官網購買,想先將錢款轉到張女士的銀行卡,再由張女士向賣家付款。隨后,對方將2.48萬元的轉賬截圖以及“官網鏈接”發給張女士。然而,張女士查看銀行卡發現錢款沒有到賬,對方稱可能是銀行的系統到賬有延遲,同時不斷催促張女士先幫其墊付,遲了將錯失搶購挎包的資格。張女士見好友催促得急,于是就登錄“官網鏈接”,將2.48萬元轉賬至賣家銀行賬戶。轉賬后,張女士等了許久發現錢款還是沒有到賬,對方還讓其繼續幫其墊付錢款購買挎包,張女士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
6月7日,縣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陸家邦在工作中發現李某宏(靈山縣新圩鎮急水村委人)為牟利,將個人銀行卡提供給不法分子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涉案資金中有張女士的部分被騙錢款。6月7日,迫于公安機關強大的追逃壓力和政策攻勢,李某宏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隨即,民警開展追贓挽損工作,最終成功追回部分贓款并返還給張女士。隨后,張女士特意趕制了一面錦旗,通過快遞寄給辦案民警,以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于是便有了開頭那一幕。
警方提示:商家、群眾在使用移動支付接收錢款時,一定要及時確認是否實時到賬,不能僅憑證付款截圖就掉以輕心,在確認轉賬金額真實到賬之前,不要與任何人完成交易。
來源:靈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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