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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只想知道,為啥不及時通知我們?”
家住河南滎陽的王先生看著警方提供的DNA比對結果,心里一直很是郁悶。
事情發生在2013年10月12日,正在外地工作的王先生突然接到了父親打來的電話,稱母親離家出走不知所蹤了。
王先生急忙請假趕了回去,母親何女士患有精神病,平日里很少獨自外出,這次也是趁父親不注意才跑了出去。
王先生調取了家門口的監控,發現何女士出門后坐上了一輛公交車,隨后就沒了蹤跡。
之后兩天,王先生帶著父親找遍了幾乎所有能找的地方,可還是沒有任何線索,警方那邊也展開調查,可同樣遲遲沒有音訊。
就這樣,之后幾年王先生一直堅持尋找何女士,甚至為此辭去了工作,在老家擺起了地毯,他是在母親撫養下長大的,覺得一定要活要見人,死要見尸。
而就在2020年6月的時候,王先生的事跡發到網上后引發媒體關注,在媒體的詢問,當地警方還真的拿出了一份交通事故認定書,王先生看到上面的內容后整個人都不淡定了。
認定書顯示何女士在2013年離家出走后發生了車禍,當場身亡,當時交警已經進行了DNA比對,死者被證實是何女士。
可問題在于,明明2013年就發現了何女士的下落,為何沒有及時通知王先生呢?
王先生很是不解,隨即到了交警大隊詢問,可工作人員卻表示當時的辦案民警已經離職,王先生找到上級部門,可又被告知沒有授權,無法透露更多信息。
這下王先生也不知該如何是好了,明明比對報告早就出來了,警方卻未第一時間通知死者家屬,這怎么看都有些不可思議。
在律師的建議下,王先生準備到市局信訪或者去督察部門查訪,他堅持要討一個說法,目前還在調查當中。
值得一提的是,事故認定書上明確寫著肇事司機在事發后逃逸,至今是否找到,警方也沒有回應,而如果找不到,王先生一家是很難獲得賠償的。
但對王先生來說,討一個說法才是重中之重,因為如果2013年警方就通知了他結果,那他之后也不會花7年的時間苦苦找尋,要知道為了尋找母親,那7年他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一旦證明責任在警方,那王先生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而這種不作為的舉動也要受到嚴懲。
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盡快調查清楚,給王先生一個交代。
對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參考資料
大風新聞《43歲女子走失兩天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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