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圳市翰國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法人)名稱:深圳市翰國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398402949G
住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新洲社區濱河大道9003號湖北大廈19南C
2024年6月15日,由你單位參建的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院(深圳)二期項目1標幕墻工程發生1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批復的《光明新湖中山大學附屬七院二期項目1標幕墻工程“6·15”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認定,你單位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認真監督、教育從業人員在高處作業過程中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以上事實有《光明新湖中山大學附屬七院二期項目1標幕墻工程“6·15”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等證據證實。
上述行為表明你單位降低了安全生產條件,不再具備《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四條第(八)項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等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本機關于2025年6月5日向你單位發出了《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粵建質告〔2025〕68號),你單位6月6日收到《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未向本機關書面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以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等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你單位暫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的行政處罰,暫扣時間從2025年7月3日至8月1日。依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期間,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不得承攬新的工程項目。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6月30日
(信息來源:廣東省住建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