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重慶一女大學生為了減輕家里負擔,經人介紹給陳女士的孩子輔導做起了家教,一個多月里,這名女生給陳某的女兒上了17次課,總計41個小時,家教費共計4100元。
補課結束等到結算時,陳女士表示手頭暫時周轉不開,下個月再支付家教費,女生答應了,可是一年過去了,她卻一分錢都沒有拿到,她多次給陳女士打電話,對方只接聽過一次,后來其號碼成了空號,小鄭到對方家中也沒找到人,對方直接搬家了。
女生家境困難,為了省下2塊錢公交車費,每次去家教都要步行3個多小時往返,41個小時的補課,她走了差不多100多公里,太令人心疼了。而且她對待工作很認真,光是備課筆記就寫滿了一個本子,而且學生的成績也上去了,考上了好學校。
一般的家長這個時候都會額外獎勵家教老師的,畢竟補課了取得這么大的進步,家長才是最高興的,不曾想這位陳姓家長做人太絕,直接想賴賬一分錢不給,甚至為了擺脫該女生的合理討薪,不接電話搬家離開直接隱匿,以為這樣就能逃掉這4100元。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當網友們知道這位缺德的家長的行為后都異常憤怒,有人扒出了她的姓名、手機號和支付寶號,紛紛給她轉賬1分錢,并留言辱罵她。
但這個時候有律師跳出來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因此,網友如果多次留言辱罵陳某,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能會被處罰。
這下網友們看不下去了,轉頭把這名律師給罵了:
“要知道,有的人不能叫律師,是叫訟棍。用不著一人多次發,一人發一次足矣。”
“惡意欠薪,影響他人的生活,心理和精神受到嚴重傷害,辛勤的勞動受到打擊,這樣的人卻沒有受到應有的懲處,而對出于同情心反擊惡意欠薪行為的人卻要這樣那樣的,讓人費解!”
“有些人自以為懂幾個條條框框,卻不知道連最基本的人性、倫理、道德觀念都沒有,這種人對社會無益,反而助長了違法亂紀現象,應該批判!
確認過眼神你是發…”
“法律條文是對付惡人的,是保護守法公民的。請法官們和律師們認真學習法律的精神,而不是讓你們照搬框框條條,不分是非。”
其實這位律師的提醒并沒有錯,但是大家都很反感是為什么?原因就是當該女生需要幫助的時候這些所謂的正義的律師并沒有站出來為女孩討回欠薪,沒有讓惡意欠薪者受到處罰,但是當大家用自己的方式為女孩出氣時,這個時候律師跳出來了說是違法。
也就是說需要他的時候他隱身了,當你一旦觸碰了法律他就立即跳出來說要制裁你,是這么個意思?所以知道為什么大家都在罵這位律師了吧,即使他說的沒錯,但是他缺少了人情味,缺少了溫度。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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