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颎,生于公元 541 年,字昭玄,又名敏,自稱渤海蓚人。他出身官宦世家,父親高賓曾任西魏上柱國獨孤信的僚佐,后官至刺史。
高颎自幼聰明敏捷,胸懷大志,飽讀史書,尤其擅長辭令。北周時期,17 歲的高颎被齊王宇文憲引為記室,后因平齊之功拜開府。
北周大象二年(580 年),周宣帝宇文赟病死,楊堅任大丞相,總攬北周大權。此時,相州總管尉遲迥起兵反叛,派遣兒子尉遲惇率步騎兵八萬進駐武陟。
楊堅命令韋孝寬攻擊叛軍,但官軍到河陽后,諸路大軍都不敢率先出戰。
楊堅見諸將缺乏統一指揮,便先后命令崔仲方、鄭譯、劉昉等人前去監軍,然而他們皆以各種理由推辭。
關鍵時刻,高颎挺身而出,主動請纓,這一行動深合楊堅心意,于是楊堅派遣他前往軍中。高颎到達后,迅速在沁水上架橋。
面對敵軍在上游放下的火船,他預先制作土狗(水中障礙,前銳后廣,前高后低,狀如坐狗的土墩)進行抵御。
大軍渡沁水后,他下令焚橋,以背水一戰的決心激勵士卒,最終大敗叛軍。
隨后,在鄴城之戰中,高颎與宇文忻、李詢等人設計,先射觀者造成混亂,然后乘勢沖擊,一舉擊敗尉遲迥軍,尉遲迥被迫自殺。
這場戰役,高颎充分展現出了卓越的軍事才能和果敢的決策力,僅用 68 天便宣告平定尉遲迥之亂。
軍隊撤回后,楊堅對高颎極為賞識,在自己內室舉辦宴會招待他,甚至撤下御帳賞賜給他。
高颎也因此晉位柱國,改封義寧縣公,升任丞相府司馬,在楊堅心中的信任倚托地位更加提高。
公元 581 年,楊堅逼迫周靜帝宇文闡禪位,建立隋朝,是為隋文帝。
高颎被拜為尚書左仆射,兼納言,進封渤海郡公,在朝中的地位無人能及,隋文帝甚至每次都稱呼他為獨孤(因其父曾被賜姓獨孤氏),而不直呼其名。
高颎深知權力地位帶來的責任與風險,他注意避開權力的過度集中,上表請求辭職,并推薦蘇威接替自己。
楊堅起初想成就他讓賢的美名,同意了他解除仆射的官職。
但幾天后,楊堅認為蘇威在前朝隱居不肯做官,而高颎推舉他,這種舉薦賢能的行為值得嘉獎,不應讓高颎丟官,于是命令他恢復原位。
高颎時常坐在朝堂北邊的一棵槐樹下辦公處理政務,主事的人要砍掉這棵樹,楊堅特別指示不要砍,希望以此樹昭告后人高颎的重要地位。
隋朝建立初期,針對北周刑法繁雜苛酷的狀況,開皇元年(581 年),高颎奉命與鄭譯、楊素等修訂刑律。
他們大多參照《北齊律》進行刪改和增加,制定新律并奏請頒行。
新律廢除了梟首、轘身及鞭刑等殘酷刑罰,減輕了徒刑,還取消了諸如用大棒、束杖、車輻、鞵底、壓踝之類 “楚毒備至” 的訊囚酷法。
同時,新律將以前法律中的 “反逆、大逆、叛、降” 改為 “謀反、謀大逆、謀叛”,強調將此類犯罪扼殺于謀劃階段。
又增加了 “不睦” 一罪,使十種罪名定型化,并正式以 “十惡” 概稱。
自從《開皇律》創設 “十惡” 制度以后,歷代封建王朝均予以承襲,將其作為封建法典中的一項重要的核心內容,成為有效維護封建統治的有力武器。
《開皇律》的制定,是中國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使隋朝的法律體系更加完善、合理,為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他還創立了五省六部制,在中央設立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五省,其中尚書省下設吏、禮、兵、刑、民、工六部。
五省六部制的建立,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與分工,使行政效率大幅提高,同時加強了中央集權,避免了權力過度集中于少數人手中。
此外,他還廢止了自曹魏以來實行三百多年的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在后期逐漸被門閥士族所壟斷,導致選官只看門第,不重才能,嚴重阻礙了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高颎創立科舉制度,通過考試選拔人才,打破了門閥士族對政治的壟斷,為廣大寒門子弟提供了晉升的機會,使有真才實學的人能夠進入仕途,為國家效力。
科舉制度一經創立,便成為中國古代封建社會選拔人才的主要方式,歷經唐、宋、元、明、清等朝代,延續了一千三百多年。
高颎為隋朝的建立與發展殫精竭慮,立下了赫赫功勛,但他晚年時期政治生涯并非一帆風順。
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因反對廢太子楊勇并得罪獨孤皇后,逐漸遭到隋文帝的猜忌。
獨孤皇后想為高颎續弦,高颎以自己年老,退朝后只想吃齋念佛為由拒絕,這引起了獨孤皇后的不滿。
后來,在商議討伐遼東之事時,高颎固諫不可,隋文帝不從,任他為元帥長史,隨漢王楊諒征討遼東,結果遇上久雨疾病,不利而還。
獨孤皇后趁機對楊堅說:“高颎當初并不想去,陛下強迫他去,我就知道他會無功而還。”
漢王楊諒也因高颎大多不采用自己的建議而恨他,還京后哭訴于皇后說:“兒有幸沒被高颎所殺。”
在審問王世積的時候,王世積說到從高颎那里聽到了宮闈之中的事情,隋文帝聽后大驚,想定高颎的罪。
當時上柱國賀若弼、吳州總管宇文弼、等人,都證明高颎無罪,但隋文帝更加氣憤,將這些為高颎辯白的人都交給執法官員處理。
從此以后,朝中大臣沒誰敢開口為高颎說話。高颎最終連坐被免官,僅以公爵身份回到自己的府第。
后來,高颎封國的國令上告高颎私下做的一些事,說他的兒子高表仁對他說:“司馬仲達當初托病不朝,于是擁有天下。您今天也遇到類似情況,怎知不是福份?”
楊堅聽后大怒,把高颎囚禁在內史省拷問。司法部門又上奏高颎別的事,說沙門真覺曾對高颎說:“明年國家將有大喪。”
尼姑令暉又說:“開皇十七、八年,皇帝有大災難,十九年不可能活過去。” 楊堅更加震怒,認為高颎和他兒子交談,自比晉宣帝,有不臣之心。
有關部門請求殺高颎,楊堅念及高颎的功勞,說:“去年殺虞慶則,現在又殺王世積,如再殺高颎,天下人會怎么說我?” 于是除掉高颎的官籍,讓他作平民。
隋煬帝楊廣即位后,雖然起復高颎為太常寺卿,但高颎見煬帝奢靡,甚為憂慮,有所議論,結果為人告發。
大業三年(607 年),高颎與賀若弼同時被殺害,享年六十六歲,他的諸子也遭到流放。
高颎的死,是隋朝的一大損失,當時天下人莫不傷惜,至今人們仍為他的遭遇感到惋惜和不平。
高颎作為隋朝杰出的政治家、戰略家和軍事家,以其卓越的才能和無私的奉獻精神,在隋朝的國家建設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他在政治上革新制度,奠定了隋朝政治制度的基礎;在軍事上南征北戰,實現了南北統一,鞏固了北方邊疆;在經濟上發展生產,促進了社會的繁榮。
他的貢獻不僅對隋朝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也在中國歷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他與蕭何一樣,都是忠心報國的賢相,他們的事跡和精神,成為了后世學習和敬仰的楷模,激勵著無數仁人志士為國家的繁榮富強而努力奮斗。
正如唐代政治家、史學家杜佑將他與西周姜子牙,齊國管仲,魏國李悝,秦國商鞅,后周蘇綽并列為六賢。
稱其 “上以成王業,興霸圖,次以富國強兵,立事可法” ,高颎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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