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沃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法成功騰空一處被執行人非法占用的房屋,并交付給申請執行人,切實保障了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案件經過
衡某與張某某排除妨害糾紛一案,經本院判決,張某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騰空其四間房屋,并將房屋鑰匙交還給衡某。判決生效后,張某某未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履行騰空房屋的義務,衡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接收案件后多次與被執行人溝通,被執行人以與申請人執行人協商處理為由,故意拖延執行,在寬限期內未將房屋騰空。在法院向其送達騰房公告、限期騰房通知書后,張某某仍未主動騰房。
執行現場
面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藐視法律的惡劣態度,法院執行局決定強制騰退房屋。在騰退行動前制定了詳細、周密的騰房預案,考慮到被執行人的父親在騰退的房屋中居住,針對有可能發生的沖突性事件,做了充分的準備,責任到人、分工明確,確保此次執行行動的規范、安全。為保證此騰房行動的公平、透明,執行局組織20多名干警,并邀請鄉鎮司法所、村委會到場見證、監督。
執行現場,法警大隊的法警們一到現場便拉起警戒線,清退無關人員,保證騰退工作有序進行。“這個房子就不是衡某的,憑什么讓我搬離?”被執行人年邁的父親情緒十分激動,試圖闖進現場阻撓執行。面對突發情況,執行干警立即采取強制措施,將其帶離執行現場,又安排專人對其釋法明理,告知其阻撓執法的后果。被執行人在法律的威懾下,認識到自己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錯誤行為,最終配合法院工作,在財產移交清單簽字確認。法院執行局最終將房屋騰空后,交付給申請執行人衡某。
鄭重告誡
本院鄭重告誡所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的被執行人,不要心存僥幸心理,不要試圖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抗拒執行,必將受到法律制裁;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拒執罪”,受到刑事處罰。
來源:曲沃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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