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趙,高升了啊!得喊上幾個老弟兄,好好喝一頓慶祝慶祝!”
電話那頭的老趙笑了笑,語氣卻透著股認真:“心意領了,吃飯就免了。這兩年啊,我早就不出去應酬了。”
擱以前,朋友高升的酒局能連喝一兩個月,職位越高,道賀的人越擠,酒杯碰得越響。可現在,誰要是高升了還張羅著擺酒,反倒像踩在薄冰上 —— 誰都怕一頓飯喝出違規的岔子,砸了前程,不值當。
最嚴禁酒令的威力,就像一陣清風,吹散了過去酒桌應酬的濁氣。
有個公務員朋友跟我聊起變化:“以前下鄉鎮檢查,下午去的話,肯定會被留下吃飯,幾杯酒下肚,美其名曰‘聯絡感情’。現在不一樣了,出發得帶公函,真要在下面吃飯,先把伙食費交了。所以啊,能不在下屬單位吃就盡量不吃,省心。” 單是招待這塊,省下的開支就不是個小數目。有人打趣,現在的公務員倒像是回到了過去 —— 騎著自行車下基層,兜里揣著干糧,倒有幾分焦裕祿式的樸素。
酒局少了,背后是一條條清晰的 “紅線”。中央早就劃明了違規吃喝的邊界,說到底就三個問題:和誰吃?在哪吃?誰付錢?
—— 和親朋好友正常聚餐,沒問題;可要是和下屬、管理服務對象、企業負責人這些帶 “工作關聯” 的人吃,哪怕對方掏腰包,也可能踩雷。《條例》里寫得明白,只要是 “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一律不能碰。
—— 在家里、普通餐館和朋友小聚,沒關系;可要是鉆進私人會所,或是打著 “企業招待” 的幌子搞變相吃喝,不管誰付錢,都是違規。公務接待得在單位內部食堂或政府定點飯店,想借企業場地躲清靜?門兒都沒有。
—— 自己掏腰包請朋友吃飯,說得過去;可要是借 “公務活動” 的名義,用公款買單,哪怕只是幾個人的便飯,也算是公款宴請。真有公務要接待,得 “師出有名”:超了人數、破了標準,甚至為了吃好點虛報人數,都是明晃晃的違規。
細究起來,規矩比想象中更具體:
下基層檢查,哪怕鄉鎮再熱情,也得去 “廉政灶” 這類內部食堂,想擺宴席?不行;
到企業辦正事,對方再客氣也不能留飯,真要吃,自己掃碼付錢;
市區里部門之間往來,飯得自己解決,別想用本單位公款,也別惦記著讓對方埋單;
開會、考察、培訓時,借著 “交流感情” 互相請吃?公款報銷個人餐費?全是禁區;
就連私下聚會也得拎清:同學會、同鄉會這類 “小圈子” 聚餐,能避就避,更別想沾公款的邊;
婚喪嫁娶的宴席,不能大操大辦,更不能借著辦事斂財 —— 自己不辦,也不去湊那種熱鬧。
有人覺得規矩太嚴,可既然選了公務員這行,守規則本就是分內事。日子久了,習慣成自然。就像那首歌里唱的:“革命紀律要牢記”,不該吃的飯別碰,不該喝的酒別沾,心里亮堂,睡得也安穩。
其實,少了酒局應酬,生活反倒多了些實在的滋味。
下班后,夫妻倆拎著新鮮蔬菜回家,廚房里油煙機嗡嗡轉著,飯菜香從門縫里鉆出來。一家人圍坐在餐桌旁,孩子嘰嘰喳喳說學校的事,老人慢悠悠講著過去的故事 ——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
要好的朋友,不如請到家里來。你炒個拿手菜,我燉鍋排骨湯,圍著餐桌聊聊近況,看看彼此客廳里的綠植、墻上的照片,比在酒店里對著菜單客氣寒暄,更能熱乎感情。
最嚴禁酒令,其實是幫大家卸了包袱。少了那些虛頭巴腦的應酬,不用琢磨酒桌上的話術,不用惦記誰該敬誰酒,反倒能沉下心來,做回真實的自己。
返璞歸真,本就是生活最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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