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陽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了一則處罰,陽信縣福盛源大藥房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三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被罰0.6263萬元。
違法事實: 當事人銷售過期醫療器械的行為,構成違法、當事人銷售醫療器械的說明書、標簽未標明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的行為構成違法、當事人銷售過期產品的行為構成違法。
◆本文來源:嗨0543綜合信用中國
◆編輯:濱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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