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發文說,汪小菲現在應該報警,不要給S媽留面子。孩子過生日,S家沒有一個人發文祝福,大S的墳在哪里大S的兩個孩子都不知道,大S留下的珠寶全都被搬空了,張蘭要汪小菲報警處理,汪小菲顧及兩個孩子沒有這么做。
看來張蘭現在是一點體面都沒想給S家留了。不知道黃春梅看到這些,會不會做出回應?汪家與S家關系看來回不到從前了。
看了張蘭的話,有網友不禁發問:汪小菲必須報案的理由是什么?
想來想去,無非如下
第一,汪小菲是孩子的監護人,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益、管理財產、代理民事活動、教育管理及承擔民事責任等,現在孩子的財產受到了傷害,他必須得報案維護孩子的權益。
第二,S一家善于操控輿論,如果汪小菲現在不追究,過后又是一筆算不清的賬,很可能又要被潑臟水,會對他的名譽造成傷害。
第三,哪怕汪小菲想把一部分珠寶首飾給S媽,也得先把財產追回來再給,得讓S媽知道那是孩子給她的,不是她應該得的。包括她現在住的房子也是孩子的,孩子跟著爸爸在外租房住,S媽鳩占鵲巢得感恩。
第四,雙方都有很多支持者,大家支持的不是哪個人,而是正義,是真相,他們有責任讓大家知道真相。
第五,張蘭已經公開發聲要報案,這件事不是汪小菲一個人的事,他得考慮孩子、馬筱梅、張蘭的感受。
朋友們,你們覺得汪小菲應該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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