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丁偉
7月2日晚,云南大理市大展屯綜合市場附近,一名男童躺在街道地面上的燈影里玩耍,被一輛貨車碾壓身亡。6日,當事司機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當時孩子處于他的視線盲區,“我按了喇叭、打了轉向燈,還踩了剎車,事情還是發生了。我也是為人父母的,我真是又內疚又感到冤枉。”
圖為事發現場
相關報道發出后,網友們對事故責任劃分討論較多。有人認為貨車司機要承擔較多責任,也有人認為孩子家長要承擔較多責任,更有人認為投射燈光的商家也要承擔責任。目前,交警部門正在調查處理。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雖然司機稱孩子處于其視線盲區,且已按喇叭、打轉向燈等,但作為機動車駕駛者,有義務確保行車安全,如果未能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仍可能需要承擔一定責任?!兜缆方煌ò踩ā返谄呤鶙l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根據《民法典》第1192條,快遞公司作為司機的用人單位,需對司機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付建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有監護職責。幼童獨自躺街上,監護人大概率存在監管失職,需承擔一定責任?!叭魪V告燈亮度超標、設置不合理等,影響了司機視線導致事故發生,廣告燈所有者可能需承擔部分責任,家屬可向其索賠。”付建說。
幼童躺在光影里(視頻截圖)
法學博士、云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文華認為,首先,貨車司機作為直接肇事的一方,應當承擔最多的事故責任。事發道路并非封閉的高速公路,路邊有沿街商鋪,路上有行人或小孩屬該類型道路很可能會有的情況,貨車司機應當盡到全面觀察路面的責任而未盡到,應當承擔最多的事故責任。雖然小孩所處的是視覺盲區,但視覺盲區是否有人,也是司機應當結合自己車輛的實際情況需要提前預見并加以防范的事項。因此,視覺盲區不是貨車司機免責的理由。
其次,小孩在道路上玩耍,勢必對小孩自身和公共交通造成隱患。根據民法典規定,8歲以下的小孩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由父母盡完全的監護責任。因此,交警很可能會判定小孩的父母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
再次,打燈光的人是否承擔責任,則要看該燈光是否足以對駕駛員和行人視覺造成干擾,以至于會影響到交通安全。如果是,則交警也可以判定打燈光的人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最終各方責任如何劃分,還有賴于公安交警部門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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