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一項數據統計,全球每40秒就有一人自殺。
按這個數據大體算了一下,每年有超過70萬人死于自殺,其中,自殺人數中,低收入的占了77%。
本來全球經濟自疫情后受到重創,加之隨后幾年經濟不景氣,很多人不幸的負了債,負債累累固然可怕,但遠沒有負罪感可怕,負債的同時如果在承受巨大心理壓力的負罪感,這才是最致命的。
這個壓力一旦超過人心理承受的底線,爆發出來,可不是焦慮失眠那么簡單,可是能將人的精神直接擊垮。
負罪感,是很多人一生都掙脫不了的枷鎖。
一個小孩子,看了一會電視,就會有滿滿的負罪感;
一個年輕人,刷會手機放松,就會有滿滿的負罪感;
一個中年人,請了一天假不去上班,也會有滿滿的負罪感。
我們活成了不敢停下的陀螺,似乎休息本身就是一種罪過。更可怕的是,許多人把這種負罪感當作鞭策自己前進的動力,在痛苦中循環往復。
負罪感從何而來?
為什么普通人平白無故會出現“負罪感心理”?根源在于四個字:世俗束縛。
老板在迎新時畫著大餅:“努力干活,才不會辜負你們的人生!”轉身卻到會所享樂。被忽悠的員工則開始各種加班、拼命、不敢休息。精英階層巧妙地將負罪感轉化為控制工具,而普通人則全盤接收了這套價值標準。
家庭教育也在強化這種負罪心理。父母常對孩子說:“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孩子弄壞玩具時,大人一句“爸爸媽媽掙錢不容易”,立刻在孩子單純的懊惱上疊加了沉重的負罪感。
經濟匱乏的經歷同樣會留下烙印。有人坦言:“長大后很長一段時間,除了一日三餐外不敢再用錢,買水果都覺得是浪費”。即便經濟狀況改善,坐火車買二等座仍會產生負罪感。
負罪感如何摧毀人生?負罪感最可怕之處在于它悄無無聲的破壞力:
1. 扭曲人格,引發極端行為
李某某輪奸案和復旦投毒案中的年輕人,一個因寵溺在自負中迷失,一個因逆境在自卑中沉淪。兩種極端人格的根源,都與無法消解的心理負擔相關。
2. 埋葬青春,禁錮自由
一位刑警在第一次出現場時,因未能扣動扳機讓兇手逃脫,導致同事犧牲。此后十幾年,他背負著沉重的負罪感生活:工資一半匯給犧牲同事家屬,不談戀愛不結婚,人生只剩下破案追兇。負罪感讓他以自我懲罰的方式度過了最寶貴的年華。
3. 制造終身創傷
有年輕人回憶童年往事:因固執地要留在危險水域玩耍,好友為救他被蛇咬死。多年后他哭訴:“我有一種萬箭穿心的感覺,極大的負罪感頓時涌上心頭,簡直令我發瘋”。這種創傷不會隨時間消逝,而是成為終身陰影。
掙脫枷鎖:從“百萬負翁”到心靈自由
要擺脫負罪感的牢籠,需要根本性的轉變:
1. 重新定義價值標準
“精英不會有負罪感,普通人才會有負罪感,而普通人的負罪感,都是精英賦予的”。認識到這一點,就能開始擺脫他人設定的價值框架。將束縛我們的人當成“傻瓜”,束縛的言論視為“廢話”,針對我們的人看作“空氣”。
2. 區分責任與負罪
一位大學生分享她的領悟:當選擇在宿舍學習而被室友打擾時,不再產生負罪感。“既然自己已經選擇了,那就為自己的選擇承擔應該承擔的后果”。關鍵在于不為選擇后悔,而是在經驗基礎上做出更好的下一次選擇。
3. 接受赦免的勇氣
從信仰角度看,每個人都可能因罪成為“百萬負翁”,但通過赦免可獲得新生。“神原來借著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為我們付清了罪的債”。無論是否有信仰,接納“不完美”的自我,才能獲得真正的釋放。
4. 打破代際傳遞
父母需警惕:當孩子不小心弄壞玩具,與其說“爸爸媽媽掙錢不容易”,不如先接納孩子的失落情緒。讓孩子在輕松、幸福的環境中長大,他們自然會成為更好的自己。
現實中,負債可以通過償還清零,而負罪感卻如影隨形,成為許多人心靈上的“終身刑期”。它比任何金錢債務都更可怕,因為它偷走的是生命的自由與歡愉。
當社會不斷強調“奮斗”“拼搏”時,也許我們更需要學會的是:放下不屬于自己的罪責,在自我赦免中找到前行的力量。
每個人都是自己心靈的法官,而真正的自由,始于宣判自己“無罪釋放”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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