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放者,冀州人士,海東省檢御史大夫也。面若古潭,眉聚山川,行止有松柏之節,言笑含冰霜之氣。
當是時,東平黑云蔽日:天龍盤踞于市井,禹天成操弄權柄于暗室,蘭景茗執政法牛耳而通妖邪,江旭東居廟堂之高竟成護法魔首。
白骨塞路,冤獄如林,萬商鉗口,百姓噤聲。
省院遣使查察,皆鎩羽而歸,或墜青云,或葬寒江。
當此危局,張放執棋而起,落子無聲而驚雷隱現。
洪亮者,張放帳下虎賁也。其人敏如鷹隼,嘗于喬振興焚尸灰燼中辨鱗傷,自監控浮光掠影間窺金磚藏處,更掘十三年舊案冤情,破“一三一”血案迷障。
然其智如新硎之劍,鋒芒畢露而自傷其鞘,岳丈江旭東實為黑傘魁首,摯友喬振興沉尸冰窟,同窗李人駿漸染墨污。洪亮每進一步,皆似踏親故骸骨而行,終至自縛于囹圄,泣血書罪狀曰:“吾乃司法之恥!”其智也銳,其情也苦,然囿于情義網羅,終難窺全局。
當其鎖喉江旭東對質時,雙目赤如泣血:“泰山可負蒼生耶?”江旭東冷笑擲杯:“癡兒!爾視東平為棋局,焉知己身早是盤中餌!”洪亮劇震,始悟岳丈多年阻其查案,非為護婿之前程,實懼利刃剖己腹。
鄭氏雅萍,霜雪為骨,松筠為操。初入東平,即破張文菁冤獄,直面蘭景茗壽宴威壓,斥曰:“法理昭昭,豈容珍饈玷污?”
然其剛直過甚,竟于龍潭虎穴中獨行,赴車站尋張文菁,實名票證不查,監控影像不調,坐視證人被擄;對邵小燕偽證線索,追索不力致良機盡失;更疏忽萬潮之護,幾令證人身隕。
百姓贊其“女青天”,奸佞笑其“愣頭青”。
蘭景茗三設華宴,雅萍皆赴鴻門。初宴時蘭氏執其手笑言:“鄭組長真國器也”,暗使謝鴻飛布毒于杯盞。
雅萍舉杯欲飲,忽見侍者目露惶色,急擲杯于地,瓊漿蝕毯生煙。
蘭景茗撫掌佯怒:“婢子該死!”眼底殺機已現。
雅萍雖脫險境,未察此乃張放密遣洪亮傳警之果。
當省院議遣使東平,眾皆推洪亮,張放獨指雅萍:“此局需明棋引烽火”,遂以剛直者為刃,置前開路;以圓融者為盾,暗護兩翼。
雅萍居組長位,示敵以“常規巡查”之假象;洪亮屈副職,既可周旋故舊,更避“女婿查岳丈”之嫌。
東平群魔果中計,蘭景茗笑謂江旭東:“省院遣閨閣稚女,不足懼也。”
江旭東施壓省府,張放佯作退讓,撤指導組回鑾。東平歡聲雷動,禹天成開窖取三十年陳釀:“老彘畏矣!”遂縱容陳勝龍與江遠爭奪萬川礦業,終釀礦難慘禍,六命歸天。
當是時,張放忽如睡獅睜目,請旨升級專案組,率緹騎百員直撲東平。蘭景茗驚筆墜地,朱砂污卷如血。
張放深諳“腐肉自潰”之理,暗縱洪亮泄“江遠罪證”于陳勝龍,激化反派內斗。
陳勝龍本為禹天成爪牙,因江遠屢毀其業,憤而縱火焚礦。
禹天成急調熊磊滅口,陳勝龍竟持賬冊奔專案組:“吾愿戴罪揭天龍!”
蘭景茗聞訊嘔血,指江旭東罵:“爾教孫無方,毀我十年經營!”
礦難爆發時,雅萍欲即刻出兵,張放閉門謝客三日,急煞省院同僚,實則暗遣死士護萬潮越境,更獲江旭東與緬北詐首密函。
及至高層震怒令下,張放方展卷笑曰:“東風至矣。”
當夜,六路捕快齊發,蘭景茗宴席未散即鋃鐺入獄,江旭東于政協禮堂授勛時被當場摘冠。
妮妮曰:張放之謀,非洪亮之鋒銳,非雅萍之剛直,乃老吏斷獄之深算也。觀其手段:
以退為進,撤組示弱而引蛇出洞;
以柔克剛,縱敵相殘而坐收其弊;
以慢制快,待天時盡握方雷霆一擊。
當洪亮困于情義枷鎖,雅萍傷于耿直鋒芒,唯張放如深海潛蛟,靜觀云雷涌動。昔曹孟德煮酒論英雄,謂“龍能大能小,能升能隱”,今張放藏智于愚,斂鋒于鈍,終以法之名滌蕩東平。
然此非一人之智勝也,洪亮剖心贖罪,雅萍砥柱中流,萬海忍辱負重,皆為其謀之羽翼。
故曰:大智若愚者,非真愚也,乃容愚智于胸,化萬力為刃,待時而動,一擊必殺。此真治國之器,司法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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