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厝”是福建方言中對老建筑的特色稱謂。近年來,福州法院依托府院聯動機制,持續擴大“3+N”工作機制“朋友圈”,提前提出法律論證建議、提前宣傳典型案例,強化古厝協同保護。
采峰百年別墅作為福州古厝的代表建筑,經歷近百年的歲月更迭后,出現了被旁邊的兩株巨型榕樹侵入的問題,導致墻面開裂、掛樓傾斜。
小暑節氣前,福州古厝與文化遺產保護巡回法庭的法官林瑩和團隊成員發現,榕樹根系對墻體造成的結構性損害正日益加劇,形勢十分緊迫,亟需找到相關部門加快解決。為此,林瑩主動向福州中院行政庭提請協調。很快福州中院行政庭,以“星安橋”公益訴訟案例為樣本,向相關部門提出了法律論證建議。相關部門隨即迅速行動起來。
本以為找出癥結所在就能解決問題,但是法官們卻發現,這幾株古榕樹與采峰別墅幾乎是相生相伴的,同樣有百年歷史。于是,法官們立刻意識到,古樹保護與古厝保護同樣重要。
就這樣,相關職能部門在法院的法律論證建議下,協同推進,最后方案確定為“樓樹共保”,百年古厝修繕與古榕樹科學修整工作同時啟動。
2019年,福州中院在臺江區人民法院設立福建省首個文化遺產保護巡回法庭,集中管轄福州市轄區內,被列入“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和文化遺產”相關案件,為當地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持續注入法治動能。
百年采峰別墅與古榕樹問題的成功解決,讓福州法院古厝與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了新范本,司法“綠蔭”悉心庇護下的古厝,熠熠生輝,生機勃勃。
出品:張守增 周翔
監制:何江 劉嵐
策劃:曉雪 宋曉俐
文案|制作:宋曉俐 胥立鑫
參與制作:邱何娟 念雄
海報設計:梁楠
中國法院網
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
聯合制作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編輯:逯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