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豎新鎮一對再婚37年的老夫妻,因一方突然離世引發家庭矛盾:遺體滯留醫院,雙方子女因醫療費分擔、遺產分配等問題爭執不休,甚至爆發肢體沖突。
三十七年相伴:經濟獨立卻埋下隱患
79歲的張老先生與86歲的馮老太于1988年重組家庭。再婚前,雙方各有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原子女均跟隨前任生活。37年來,兩人秉持經濟互為獨立的原則,在柴米油鹽中相濡以沫,日子雖平淡卻也安穩。然而,隨著年事已高,醫療開支增加、行動不便等問題逐漸暴露。
今年以來,年紀更大的馮老太身體頻繁出狀況,雙方子女因贍養責任和財產分配產生分歧。“他們年輕時各管各的,現在卻要我們共同承擔?”張老先生的子女認為馮老太的贍養應歸其親生子女負責;馮老太的子女則強調母親與張老先生共同生活多年,張家理應分擔責任。
時間在推諉中過去。6月24日,馮老太因病在堡鎮醫院去世。79歲的張老先生因身體虛弱且悲痛過度,明確表示“無力操辦后事”,張家子女則不聞不問,馮老太的遺體因此滯留醫院太平間,無人處置。當晚,馮老太的娘家人及子女十余人情緒激動地趕到張家,要求張老先生出面主持喪事并解決財產問題。雙方言語沖突升級至推搡,現場一時混亂,豎新派出所民警劉欣華接警后迅速趕到處置。
“三所聯動”介入:情理法交融破僵局
為防止事態惡化,民警會同在場的司法所及村委工作人員,將雙方主要當事人勸至派出所“三所聯動”調解室。調解初期,馮家堅持“先辦喪事后談財產”,張家則以“經濟獨立多年”為由拒絕承擔全部費用,調解陷入僵局。
“兩位老人相伴37年,這份情誼不能用金錢衡量。”司法所工作人員一句話讓雙方先坐了下來。民警袁超從情感切入,回憶走訪時了解的細節:“馮老太常念叨張老先生年輕時下地干活是把好手,張老先生也說老伴總給他留熱菜熱飯。現在馮老太走了,讓她體面下葬,是對逝者最大的尊重。”這番話讓雙方情緒稍緩。
民警劉欣華則從法律角度釋明,《民法典》規定,再婚配偶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張老先生對馮老太遺產享有繼承權;同時,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再婚而消除。針對爭議焦點,“三所聯動”工作人員建議雙方“先解決遺體火化、墓地選購等急事,再協商財產分割”。
從傍晚至次日凌晨2點,工作人員輪流勸導,中間還為雙方購買了夜宵。經過7小時拉鋸戰,雙方最終達成協議:馮老太子女負責辦理后事,張老先生一次性補貼4萬元;馮老太子女則放棄對母親遺產的主張,雙方此后無涉。
協議簽訂后,馮老太的后事得以妥善處理。6月30日,馮老太女兒專程向派出所贈送錦旗,感謝民警“用法律守護公正,用溫情彌合裂痕”。
再婚家庭涉老糾紛,常常涵蓋贍養責任、遺產繼承、遺體處置等多重矛盾。崇明區豎新鎮通過三所聯動,以情理法交融促成和解,既保障了逝者尊嚴,又為后續財產處理預留空間。此類糾紛的化解,需要基層調解組織既講法律剛性,更重人情溫度,方能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社會效果。
來源 | 新民晚報
作者 |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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