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網站發布了《大連市支持盤活存量土地若干政策》(以下簡稱《盤活政策》),重點針對存量土地盤活中的規劃調整難、開發周期緊、歷史遺留問題多等堵點,提出全鏈條解決方案。《盤活政策》提出,加強規劃支撐。合理局部優化城鎮開發邊界,合理調整閑置存量土地規劃條件要求,支持產業迭代升級,允許土地用途變更,豐富建筑設計的多樣性和空間增值利用。
優化開竣工管理。科學設置項目開工期,差別化確定各類項目建設工期,合理免除非企業原因導致的違約責任,允許合理調整開竣工日期,“保交樓”項目所在地塊免予追究未按期開竣工責任,調整未按期開竣工違約金標準。
強化土地要素支撐。支持利用閑置存量土地合作開發建設,鼓勵產業項目集中使用零散用地,支持搬遷改造項目異地置換土地,對違法用地建筑物及構筑物依法辦理劃撥或出讓手續,鼓勵實施地上地下分層立體開發,支持利用存量房產和土地資源發展產業的建設用地過渡期政策,差別化辦理存量土地有償使用手續。
加強地價支持。六種情形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適當放寬出讓價款繳納時間,房地產開發項目提前交付土地開發建設。
提升登記效能。簡化提高土地利用率項目的不動產登記程序,發揮土地二級市場效能,實行土地預告登記轉讓制度,加快推進房地產用地“帶押過戶”,規范閑置存量土地分割宗地開發或轉讓。
推進收回收購。依法規范收回土地,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土地儲備,鼓勵政府收回收購閑置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
完善批而未供管理。著力化解批而未供土地的分類措施,明確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凈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由儲備管理機構進行入庫管理。
加強府院聯動。做好閑置土地處置與司法工作銜接,明確在處置閑置土地過程中企業依法依規動工開發的,終止處置程序,保障市場主體權益。《盤活政策》中“閑置存量土地”指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應,目前尚未開工及已開工未竣工的房地產用地。《盤活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黃鳳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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