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郝雪 通訊員韓熙)發現買來的假證可以蒙騙過關,從此打開“致富大門”。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經陜西省白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4000元。
2023年8月的一天,白水某建筑工地上,工友小王用手機掃描施工升降機司機李某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發現無法驗證。“你這個證件的二維碼咋掃不出來?不會是假的吧?”一句無心的發問,讓李某來了精神,拉著小王就“推銷”起來:“這是我花了200元找人在網上買的,肯定掃不出來啊,你如果需要,我也能幫你買。”
原來,2022年9月,為了能在工地上找到活干,李某聯系上一個代辦各類特種行業操作證件的神秘網友,對方稱只需200元便能“持證上崗”。李某從他手中購買假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成功瞞過了工地方的檢查,順利在某項目工地上操作施工升降機。此后,李某以此種方式“惠及”身邊親友,先后多次為他人購買假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共計13個,并從中賺取差價。
2024年1月,白水縣公安局在核查廣東省東莞市破獲的一起制售網絡驗證假證假章案時,發現李某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件線索,隨即立案偵查。同年2月,公安機關提請白水縣檢察院批準逮捕李某,并于同年8月將該案移送白水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初步研判后認為,李某買賣、使用偽造特種作業操作證背后可能存在上下游犯罪鏈條。該院向公安機關列出補充偵查提綱,要求其深挖上線人員,查清假證持有人購買的聯絡方式及支付路徑。很快,公安機關摸排出了出售假證的神秘網友朱某以及購買少量假證的肖某等3人,遂向白水縣檢察院補充移送審查起訴。2024年10月,該院對朱某、李某依法提起公訴,對肖某等3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并通過行刑反向銜接機制將3人移送行政機關處理。
2024年12月,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庭審中發現被告人朱某還存在其他買賣假證的犯罪事實,后經檢察機關補充起訴,今年6月,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郝雪 韓熙)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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