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段微信聊天記錄,揭開了一條販賣、運輸毒品鏈路。6月24日,張某某、蔡某某涉嫌販賣、運輸毒品一案當庭宣判,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林慜出庭支持公訴。
案情簡介
2024年3月,被告人蔡某某為賺錢與曹某商議交易毒品,稱自己有境外進貨的海洛因,要曹某幫忙尋找下家,后稱風聲緊,遲遲未有行動。直至2024年12月,蔡某某發了一個“穩一點”的快遞,將一小包海洛因藏匿于奶粉罐內寄給上海的曹某。次日,曹某在上海市閔行區某快遞站收件后,將3600元通過微信支付給蔡某某。然而,曹某在收取快遞后即被公安人員查獲,公安機關在現場繳獲了兩個奶粉罐,從其中一個奶粉罐內查獲了一包重5.15克的海洛因。
后蔡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被提請批準逮捕。閔行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審查時發現,蔡某某的上家也是發了一個“穩一點”的快遞,將上述海洛因藏匿于農副產品中,從云南寄到蔡某某安徽家中。檢察官順藤摸瓜成功追訴云南的上家張某某。公安機關在抓捕張某某時,在其云南家中查獲海洛因55.27克。兩人到案后,對販賣、運輸毒品的部分犯罪事實拒不供認。
閔行區檢察院經細致審查,認為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被告人張某某、蔡某某以販賣、運輸毒品罪提起公訴。2025年6月24日,閔行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當庭作出宣判:張某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十萬元;蔡某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當庭認罪認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
檢察官提醒
毒品是侵蝕社會的毒瘤,它摧毀健康、荼毒心智,吸毒者因沾染毒品,喪失勞動能力、耗盡家財,最終可能走上盜竊、搶劫等犯罪道路,給社會治安帶來巨大隱患。犯罪分子每販賣一克毒品,都可能意味著一個鮮活生命的沉淪,一個幸福家庭的破壞,一方治安的動蕩,因此毒品犯罪歷來是我國嚴厲打擊的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定,無論涉案毒品數量多少,只要實施了販賣、運輸毒品的行為,即構成犯罪。本案中兩名被告人均曾因毒品犯罪被判過重刑,本應深刻認識到毒品犯罪害人害己,禍國殃民,但兩人出獄后仍不思悔改,執迷不悟,又重操就業,再次販賣、運輸毒品,說明兩人對教育改造麻木不仁,對法律毫無敬畏之心,主觀惡性深重,社會危害性極大。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本案的及時偵辦,斬斷了被告人毒品犯罪的鏈條。國家對毒品犯罪始終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勢,任何涉毒行為,尤其是屢教不改的再犯行為,必將受到法律最嚴厲的懲罰。毒品犯罪是一條不歸路! 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來源 | 閔行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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