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美國最高法院宣布將審理兩起涉及跨性別學生的校園運動禁令案件,分別源自愛達荷州與西弗吉尼亞州。這兩州規(guī)定跨性別女性禁止加入女生運動隊,最高法院受理后,下一賽季前將作出裁決。
在愛達荷州案中,跨性別女性運動員Hecox訴州政府,挑戰(zhàn)該州自2020年起實施的《女性運動公平法案》,該法案禁止跨性別女性參加女校運動,并要求進行身體檢查確認生理性別。初審及上訴法院均認為,此類全面禁令違反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最高法院因而接收了此案的審查申請。
在西弗吉尼亞州案中,14歲跨性別女生B.P.J.提起訴訟,反對州法律禁止其參與女子運動隊。該法案于2021年生效,但聯(lián)邦地方法院裁定其可能違反《民權法》第九章(Title?IX),第四巡回上訴法院亦做出支持。在這一背景下,西弗吉尼亞州向最高法院上訴。
最高法院此前在“U.S. v. Skrmetti”案中維護田納西州對未成年跨性別醫(yī)療的限制,對此表達支持,保守派大法官認為允許限制有其合理基礎。因此,此次受理運動案件,意味著禁令類型案件正朝更廣泛方向推進,并進一步表明法院對社會與文化議題的介入日益深入。
這兩起案件不僅聚焦運動公平,還觸及更大的社會公益議題:在公共教育資源分配中,如何在平等權利與生理差異之間找到適當平衡。媒體民調(diào)顯示,多數(shù)美國公眾不支持跨性別學生加入對方性別的學校運動隊;然而,公益人士與法律支持團體認為禁止本質(zhì)上構成性別歧視,將使跨性別學生在教育環(huán)境中被排斥。
如文中密蘇里大學教授所說,盡管涉案學生可能數(shù)量極少,但案件影響非常廣泛。學校和裁決機構一旦確定跨性別學生是否被允許參與將影響體育治理模式、資格審查程序及公眾預期。在教育政策層面,該裁定還可能影響包括廁浴間、獎學金分配與學生身份認可等配套社會保障機制。
目前最高法院尚未設定開庭日期,預計口頭辯論將在秋季進行,最終判決可能于2026年春末前公布。這一裁決將是最高法院近期最有可能改變教育、體育與少數(shù)群體權益交叉界限的案例之一。
無論判決傾向如何,此案都將成為美國社會在公共教育制度中界定公平與包容的關鍵節(jié)點。它不僅關系到跨性別學生是否被允許加入運動隊,也將決定社會是否在公共領域持有更具分隔或更具融合的基本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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