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華人網消息:馬爾凱大區阿斯科利省發生一起與語言能力相關的駕照爭議案件,一名中國籍男子因不懂意大利語,被認為不具備繼續持有駕照的條件,遭到地方車輛管理局要求進行駕照復審。但該男子不服決定,將案件訴諸行政法院(TAR),最終獲得勝訴。法院裁定,語言能力并非持有駕照的法定條件,相關行政決定無效。
事件發生在2023年,當事人在行駛于高速公路時,被警方在服務區例行攔查。在檢查過程中,執勤警察發現他無法使用意大利語交流,只能通過同車的中國籍妻子進行溝通。執勤人員隨后將該情況上報至阿斯科利的車輛管理局(Motorizzazione Civile),對駕駛人以語言能力不足為由,要求對其駕照資格進行復核。
車輛管理局認為,該男子無法理解意大利語,將影響其對道路標識、交通規則的理解,從而危及道路安全,因而質疑他是否仍具備合法持證駕駛的條件。
該中國男子隨后提出異議,啟動法律程序。他首先向阿斯科利的治安法官(Giudice di Pace)申訴,但因案件管轄問題未獲受理,隨后將案件提交馬爾凱大區行政法院,控告交通部及地方車輛管理局。
在庭審中,政府一方辯稱盡管駕駛理論考試曾允許使用中文,但相關法規已變更,當前政策更強調駕駛者需具備基礎的意大利語能力,以便理解考官在實際路考中的指令,從而確保安全駕駛。
但行政法院并不采納這一說法,明確指出該男子于2010年在意大利合法取得駕照,完成了中文理論考試和實踐路考,符合法律當時的全部要求。法院認為,即使后續法律條文有所變更,也不應追溯適用于早前已獲合法駕照的個人。
此外,法院強調,交通標志和信號大多為圖形化設計,具有國際通用性,駕駛人不必必須掌握意大利語才能識別和遵守。同時,意大利目前依然允許駕駛考試使用英語、法語或德語進行,這進一步說明語言能力并非評判駕駛資格的硬性標準。
最終,法院支持當事人訴求,裁定撤銷地方車輛管理局要求駕照復審的行政決定,并判令政府承擔全部法律費用。
法院還特別指出,該男子并無任何違反道路交通法規的記錄,也未曾引發事故,且在實操考試中表現合格,已充分證明其具備獨立安全駕駛能力。行政機關基于語言能力做出懲戒性處理,屬于法律適用錯誤。(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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