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號牌是車輛的“身份證明”
具有合法性和唯一性
但有人為逃避電子警察抓拍
對車輛號牌 “動手腳”
最終因 “小聰明”付出大代價
交警九分局曝光
近期查獲的兩起
使用變造號牌違法行為
提醒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01
案例一
QING BAI JIANG
近日,成都交警九分局接到上級指令:一輛懸掛川AE***2號牌的重型半掛牽引車涉嫌變造號牌,且正在青白江轄區活動。接指令后,分局迅速開展分析研判與布控攔截工作。經深入排查,鎖定車牌號為川AF***2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存在重大嫌疑,并立即依法傳喚該車駕駛人謝某某到分局接受調查。
經調查,2025年5月21日23時許,謝某某駕駛真實號牌為川AF***2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從成都某工地前往青白江區。為逃避貨車限行電子警察抓拍,他在出發前用黑色膠帶將車牌號中的字母“F”篡改為“E”,對機動車號牌進行變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成都交警九分局對謝某某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處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02
案例二
QING BAI JIANG
近日,成都交警九分局接群眾舉報,稱自己號牌為川ADU***的重型自卸貨車一直在外地行駛,近期卻被青白江的電子警察抓拍,懷疑其車輛被套牌。接舉報后分局立即開展調查工作,經分析研判,發現一輛號牌為川ADJ***的重型半掛牽引車有重大嫌疑,遂口頭傳喚該車駕駛人周某某到分局接受調查處理。
經調查,2025年6月7日上午,周某某駕駛號牌為川ADJ***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前往青白江智慧大道附近的工地卸貨,因為智慧大道貨車限行,為躲避電子警察抓拍,周某某在臨近電子警察設備前路段,用黑色膠帶將車牌川ADJ***中的字母“J”變造為“U”。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成都交警九分局對周某某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處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危害
嚴重影響路面交通秩序
機動車號牌是識別車輛的重要標識之一,但有些駕駛員為逃避交管部門查處,往往通過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或通過故意遮擋和污損,以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等手段,逃避打擊躲避監控,行駛中存在隨意超速、闖紅燈、闖禁行等一系列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違法高發,嚴重影響正常交通秩序。
給合法車輛車主帶來諸多麻煩
偽造、變造號牌違法行為人不僅自身存在諸多違法行為,而且由于其車輛往往套用的是合法車輛的牌照,同時也給合法車輛的所有人帶來諸多麻煩。
隱藏其他違法 危及公共安全
在交管部門查獲的涉牌案件中,偽造、變造號牌違法行為由于存在主觀故意,不但影響交通秩序,而且背后往往容易隱藏著治安、刑事類違法犯罪,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挑戰法律底線,社會危害性極大。
溫馨提醒
成都交警將持續深化科技信息化手段的應用,不斷提升對包括涉牌涉證在內的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精準識別、分析、查處能力,始終保持嚴管高壓態勢,全力維護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主編 | 張毅妮
審核 | 付彪
責任編輯 | 劉斯可 李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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