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楊的3萬元已經打到我卡上了!他還幫我種了水稻?!苯眨兾魇∥鬣l縣檢察院駐縣綜治中心檢察官劉瑩接到一個電話,電話那頭張某爽朗的聲音,給這起輕傷害案件畫上了句號。
2023年5月,楊某在農田水渠邊抽水時,與張某發生口角進而發生肢體沖突,導致張某肋骨骨折。經鑒定,張某傷情構成輕傷二級。2023年11月,公安機關將楊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移送至西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彼時,涉案雙方對抗情緒嚴重,未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一致意見,張某也堅決要求追究楊某的刑事責任。
受案后,西鄉縣檢察院檢察官仔細閱卷分析案情,考慮到涉案雙方系同村村民,早前關系較好,決定尋找和解突破點。通過實地走訪、與當事人所在村社區工作人員進一步溝通了解情況后,檢察官決定依托該縣綜治中心“一站式”矛盾調解平臺推動該案調解。
在“背對背”調解中,檢察官向張某講解了“正當索賠”與“漫天要價”的法律界限,向楊某釋明相關法律規定、賠償項目和標準,還分別同雙方講起了鄰里親情的可貴之處。在雙方的緊張情緒緩解后,西鄉縣檢察院又組織雙方開展“面對面”溝通交流,還邀請鎮村干部、老黨員、雙方親屬代表講述兩家交往歷史和互幫互助往事。最終,楊某現場賠禮道歉,承諾賠償3萬元,雙方達成書面和解協議,握手言和。
但賠償執行并不順利?!皸钅呈堑捅X毨?,沒有賠付能力,賠償款都要從親戚處借取。張某的情況也不容樂觀,離異后獨自撫養上初中的女兒,受傷后沒有經濟來源??紤]到雙方都有實際困難,我們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向張某發放了司法救助金,緩解他的燃眉之急?!眲撜f道。
6月10日,楊某按照約定將賠償款給付到位。至此,一起由鄰里小矛盾引起的賠償糾紛妥善解決。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郝雪 石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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