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ōhepa、Peatarangi和īhāia是三個年齡分別為12歲、9歲和8歲的孩子。他們的祖上是身份顯赫的新西蘭人,但是從7月3日開始,他們成了“非法居留者”。
付不起簽證費
他們的父親John Bryers Ruddock,帶著這三個美國出生的孩子于今年4月來到新西蘭,目的是為了重新與家人團聚。
John的兩個姐妹和一個兄弟都住在這里。
John表示,他希望最終能為孩子們申請新西蘭的居民身份和公民身份。
但孩子們的三個月訪問簽證本周已經到期,他在尋求延簽過程中,卻從社區法律機構和國會議員辦公室得到相互矛盾的建議。
最現實的做法,是為三個孩子各自遞交獨立的居民簽證申請,費用總計至少一萬紐幣,甚至更多。
另一個選擇是申請學生簽證,但那就意味著需要支付高達6萬紐幣的國際學生學費。
他無法承擔。
身份很尷尬
由于John是“血統公民”(citizen by descent)而非出生即公民,所以無法將公民身份自動傳給孩子。
他的母親Rhonda Bryers是新西蘭著名女歌手,1984年曾獲得“年度娛樂人物”,但之后搬去了澳大利亞,因為那里的演出機會更多。
John出生于澳大利亞,一周大時隨母親回到新西蘭生活。
然而,因為出生地的原因,他的國籍被歸類為“血統公民”——這也就意味著他的孩子不能直接繼承國籍。
John本人是一位雷鬼歌手和作家,藝名叫Junior John,過去多生活在夏威夷。
疫情期間他離開夏威夷,搬到美國華盛頓州。
但在與伴侶分手后,他成為三個孩子的全職監護人。
他說:“我在美國沒有任何支持系統,家人全在新西蘭。我想回到他們身邊。”
從2023年起,三個孩子幾乎沒有再見過生母,他正通過夏威夷法院爭取完整監護權。
不過John強調,爭取公民身份的過程與監護權無沖突:“如果法院判決我需要與生母共享監護,我會配合。身份問題不會干擾法律。”
現在的他希望孩子能進入全日制學校。
目前孩子們僅在臨時安排下上學了20天。
“如果我能為他們爭取到一個確定的身份,那將對他們未來意義重大。”
祖上很多名人
孩子們的曾祖父是1949年的全黑隊球員Ron Bryers。
家族還可追溯至毛利酋長Mohi Tāwhai(來自 Te Māhurehure 部落),他是《懷唐伊條約》的簽署者之一。
而Mohi Tāwhai的女婿Te Whareumu Uruti是 Ngāti Manu(屬 Ngāpuhi)的酋長。
孩子的祖父Jock Ruddock是著名摔跤選手,曾與 “巨人安德烈” 搭檔,也曾擔任警察,還開設了馬匹康復中心。
他的祖父則是毛利全黑隊的選拔成員,也是豐盛灣地區的學校校長。
此外,因“Blue Chip”詐騙案而聞名的新西蘭商人Mark Bryers,是孩子們的叔叔。
John說:“條約明確指出毛利人永遠擁有回到他們土地的權利,我的孩子是 tangata whenua(土著人),如果其他案例都能獲得例外,那我們也應該。”
“怎能驅逐毛利人?”
他目前住在Porirua,但因為孩子未能全日上學,他也無法正常工作,只能依靠政府補助。
他沒有收到任何子女撫養費,目前靠救世軍提供食物援助。
一旦生活安定,他希望能重啟音樂事業,或者經營餐車(他在華盛頓曾開過一家夏威夷風味餐車)。
他說:“過去兩個月我都在處理這件事,壓力巨大。但孩子們喜歡這里。我可能早就放棄了,是他們讓我堅持下來。”
“但他們有可能被驅逐出境。新西蘭什么時候開始驅逐毛利人了?我一直以為我們受到《條約》的保護。”
找關系申請簽證
John通過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了移民顧問Tuariki Delamere。
Delamere認識 Rhonda Bryers(John的母親),目前正準備向內政部長 Brooke Van Velden提交請求,希望她能以“特殊人道原因”直接批準孩子們的公民身份。
他也將向移民事務副部長Chris Penk提出申請。
Delamere正在高等法院對新西蘭移民局提起訴訟,指出移民決策未考慮 tikanga Māori(毛利傳統法則),他計劃將Bryers Ruddock家庭的案例納入此案。
他說:“如果有足夠理由,內政部長就可以授權授予公民身份。而我認為這個案子里理由非常充分:父親是新西蘭公民,孩子們有毛利血統,我還會引用 tikanga 原則。”
不過,新西蘭移民局在一份聲明中明確表示:
目前移民政策中并無根據whakapapa(家族血統)授予居留權的路徑。
移民局簽證部主任Dominic Forde說:“我們理解這個家庭的處境很焦慮,但目前的法律并不允許因為有條約簽署祖先或家族名人背景,就自動獲得居留。”
Forde指出,孩子們可以在“依賴子女居民簽證”類別下申請居留,但需要證明父親有合法居留權,也已在新西蘭生活。之后才有機會申請公民。
他也證實,John的孩子們不具備“血統公民”資格,因為John本身就是“血統公民”,無法再往下傳遞。
代理內政部長David Seymour表示,他確實有權在“特殊公共利益或人道理由下”授予公民身份,但前提是必須通過內政部正式提交完整申請。
目前,John正在籌辦三場音樂募捐演出,并在GoFundMe上為移民和法律費用募資。
他說自己已經在家庭法律事務上花費了14,000紐幣,接下來還有一次強制監護評估,費用預計為6,000紐幣。
“我們只希望,孩子能有資格生活在他們祖先的土地上。”他說。
ref:https://www.stuff.co.nz/nz-news/360745892/maori-kids-great-grandad-all-black-who-are-nz-illegally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