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胡某廖某強奸案平反啟示錄
文/北京陳律師
一、一頓飯后散步,兩人半生蒙冤
1990年5月6日晚,江西景德鎮的胡某與鄰居廖某飯后散步,偶遇執勤警察打了個招呼,卻被突然帶進公安局。他們不知道的是,前一晚(5月5日)一名叫小娟的女子在火車站賣發糕時,被兩名“一高一矮”的男子誘騙至郊外強奸。因身高特征相似,胡某與廖某成了“天選嫌疑人”。
關鍵疑點從一開始就存在:
被害人未能指認:小娟看到胡某時表示“不認識”,見到廖某時“一愣”說“不記得”(廖某后來解釋:她曾是同事妻子,點頭是禮貌示意);
不在場證明被忽略:胡某稱案發當晚在“南北酒家”看電視劇《人在旅途》,廖某稱在胡家醉酒睡覺——但警方從未核實;
有罪供述疑點重重:兩人聲稱遭連續審訊、刑訊逼供,供詞呈現“夜間認罪、白天翻供”的詭異規律。
盡管如此,1991年法院仍以強奸罪判處胡某11年、廖某9年有期徒刑。定罪依據僅是口供,無DNA、指紋等客觀證據。
二、34年申訴路:九審八駁與一紙抗訴
蒙冤者從未放棄,但司法系統一度關上了所有門:
三次退回補充偵查,三次強行起訴:一審法院曾三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案件,但檢察院堅持“兩個基本”(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強行起訴。
五輪申訴,八次駁回:從1991年至2017年,兩人經歷兩次上訴、三次再審,甚至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指令再審后,江西高院仍維持原判。
最后一根稻草:2017年,走投無路的胡某三赴北京,在京都律師事務所向金杰律師長跪痛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死也要討清白!”這一跪打動了曾為法官的金杰,他決定無償代理此案。
律師團隊破局關鍵:
1. 突破閱卷封鎖:法院以“無最高院手續”阻撓閱卷,律師轉而實地走訪證人,找到案發時胡某在酒家看電視的關鍵人證;
2. 戳破證據漏洞:精斑鑒定無法匹配二人,被害人陳述矛盾(口音、身高描述不一),智能低下未鑒定;
3. 直通最高檢:2019年申訴至最高檢,2022年最高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罕見提出抗訴。
2024年12月25日,江西高院終審宣判無罪。此時,胡某64歲,廖某62歲,冤案已吞噬他們34年人生。
三、案件“可圈可點”:司法痼疾與破冰意義
此案被寫入2025年最高檢工作報告,其典型性在于直指三大司法痛點:
證據意識薄弱:依賴口供、忽視客觀證據、刑訊疑云未查;
程序正義失衡:法院三次退偵已預警證據不足,仍“帶病起訴”;
糾錯機制僵化:申訴程序空轉,“真兇再現”或“新證據”成平反唯一通道的思維定式被打破。
最大突破在于最高檢抗訴:未依賴新證據,僅通過證據審查邏輯即推翻原判,標志著從“結果糾錯”轉向“程序正義”監督。
四、蒙冤者如何自處?絕望中的生存邏輯
胡某廖某的34年,是人性韌性的殘酷樣本:
家庭代價:胡某出獄時妻子改嫁、父母病逝;廖某自閉避世,委托律師都需胡某代勞;
經濟絕境:兩人無力支付律師費,承諾“用國家賠償抵費”,被金杰拒絕:“這是你的血淚錢,我們不能要”;
精神支撐:胡某社交賬號記錄跳舞、旅行,努力“像正常人一樣活”;廖某至今寡言,但宣判時淚流滿面。
他們的生存邏輯很原始:把伸冤活成一種使命。正如一位證人抱病作證后遺愿:“改判了,把判決書燒給我”——清白比命重。
五、啟示:正義遲到時,如何等得下去?
此案留給司法者與公眾的思考:
法律應怕冤,而非怕錯案指標。法院三次退偵已發現證據漏洞,若當時堅守無罪推定,何需34年糾錯?
蒙冤者需要的不僅是結果,更是被聽見的尊嚴。胡某三赴律所下跪,實是司法系統多年拒信的絕望投射。
2024年無罪宣判后,胡某在法院門口放了一掛鞭炮。火藥味刺鼻,卻像極了正義的味道——它總要灼燒什么才能到來,但至少,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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