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規更柔軟更人性,而不讓我們常常面對法規和人性的兩難選擇
看到破窗事件的視頻,我第一反應是,如果我在K1373列車上,會不會像小伙子那樣去敲窗戶?
小伙子面臨的是兩難選擇。
一個是規章制度:雖然沒有明確規定,溫度濕度達到多少度?有多少人身體不適才能破窗?但根據生活在我們這片土地上的人之經驗,沒有管理部門的點頭,就是不合規。
另一個是人性:根據自己的感受、良心等綜合判斷,做出行為決定。
小伙子在跟相關人員交涉無果后,在這兩難選擇之間,他選擇了第二個,根據自己的良心,破窗。
他當然知道,要為此付出的代價。
如果這個行為不用付出代價,那么現場的可能任何人都會選擇破窗,正是有了這個代價,他的這個行為才需要勇氣,也才有分量。
列車相關人員也面臨兩難選擇。
一個是選擇破窗,但在第一線的人,就算判斷應該破窗,按照常理,他也要上報,他上面的人怕擔責還要上報,尤其是這種沒有明確規定,需要靠經驗判斷的場景,對于行政或企業系統,通常都會層層甩鍋。
另一個在某層級的人,根據自己的職務和良心,做出決定,砸還是不砸窗。
如果選擇砸窗,那么他和那位小伙子面臨的困境是一樣的。
在規范和人性之間,選擇后者。
我們從列車官方回應也可以看出他們的兩難:
“事發后,我段在車上的添乘干部立即召集列車所有工作人員啟動緊急處置,加強全車巡查。21時許,列車工作人員將各車廂乘務間、廁所、洗臉間、車廂內80余個能夠開窗通氣的氣窗全部打開,進行通風降溫,將班組自帶的40余瓶礦泉水發給旅客。21時20分,車內溫度為31度左右,3號車廂一名50多歲女性旅客反映頭暈,列車工作人員將其安排在4號乘務間休息。
與此同時,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公司金華車務段緊急協調送來900余罐八寶粥、1300余瓶礦泉水,安排工作人員上車接力式傳送給旅客,聯系10輛120救護車在東孝站做好了應急準備。客車到達金華站后,又補充500余瓶礦泉水。
期間,列車工作人員對車內悶熱和旅客耐受情況跟蹤研判,認為客車滯留線路兩側無站臺、車門離地面高度超1.5米、事發時為夜晚、車外無照明、開啟車門可能存在旅客下車摔傷人身安全風險,車內雖悶熱但沒有達到馬上開啟車門和破窗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
22時04分許,3號車廂一名男性旅客擅自取下消防安全錘試圖砸車窗,列車工作人員上前勸阻未果,導致一塊車窗玻璃被砸破。為防止旅客跳窗發生意外,一名列車工作人員立即上前張開雙臂、攔在窗前,乘警及其他列車工作人員共同做好現場隔離防護。23時11分許,列車空調恢復運行。列車停靠金華站后,鐵路公安對砸窗男子進行批評教育,車輛工作人員對破損車窗進行了修復。”
這個回應沒有說出關鍵點,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破窗?31度是怎么量出來的?很多人說當時有38度,都拿不出證據。回應缺乏事實和法規支撐,更像是自我辯解,你看我們多人性化,送水送吃的,讓頭暈乘客休息。但由于沒有擊中問題要害:為何不砸窗解決根本問題,一個窗戶值多少錢?這么多人的健康值多少錢?之前羅帥宇事件的回應之所以能平息輿論,就在于把數據,事實,擺得清清楚楚,連辯解和指責都隱藏在鐵的證據面前。
更讓輿論嘩然的是,對為眾人抱薪的小伙子批評教育,客觀的說,這個處理站在列車方而言已經最溫柔了,估計聲明把這個拿出來說也是一種辯解,你看我們沒有把他怎么樣喲,夠意思了,總不能再送面錦旗表彰吧。你砸得好,幫我們做了不敢做的事。
但在洶涌的輿情面前,這個聲明不僅隔靴搔癢,而且欲蓋彌彰。
更引爆輿論的是接下來的三篇文章
有好事者上網去搜了文章作者:
第一篇作者朱哲,青藏鐵路集團公司宣傳部門職工,2022年度鐵路正能量網絡作品評選獲獎者。
第二篇作者楊軒宇,中鐵沈陽局集團公司宣傳部門職工,2023年度鐵路正能量網絡作品評選獲獎者。
第三篇作者張凱,中鐵太原局集團公司宣傳部門職工,2024年度鐵路正能量網絡作品評選獲獎者。
全是內部人,而且全是正能量。
在規定和人性之間,選擇規定。
這讓輿論更加一邊倒。
古希臘有個戲劇《安提戈涅》,女主角的哥哥死在戰場上,由于她哥哥是敵方的戰士,而城邦有規定,不許埋葬敵人尸體,否則死刑。安提戈涅面臨兩個選擇,一個是城邦的法規,一個是自己的良心,她愛她哥哥,良心告訴她應該埋葬親人。在這兩難之間,她選擇了良心,從而赴死。
但安提戈涅成就了她的價值。
我們每個人活著的最高目的不就是為了成就價值嗎?
不然活著就是為了活著,日復一日。
所以這三篇正能量文章,反而把法規和人性的矛盾尖銳化,不就是一個窗戶嗎?它和人性孰輕孰重?這個張力遠不如安提戈涅面臨的選擇,卻還要嘰歪。
而更近的歷史,像魔咒一樣,更深的回蕩在我們記憶里面。
老人們常回憶60年代初 三年饑荒時,一家人一家人餓死,當時有很多餓死人的地方就在倉庫邊上,看著滿倉庫的糧食,卻活活餓死。這樣的悲劇和諷刺,一來說明當時規定像天條一樣威嚴,像鎮墓獸一樣肅穆,觸碰天條者就像為人類盜取火種的普羅米修斯一樣,收到身心俱焚之苦。二來說明原子化的社會,已經沒有人敢于做出順應良心的選擇了。
說沒有,其實也有,只是鳳毛麟角。
61年,有一位叫李銅鐘的地方官,他所在的李家寨斷糧七天,全村人的生命危在旦夕。在國法與生命的尖銳沖突面前,李銅鐘,這個殘疾的支隊書記,決定開倉放糧,救了很多人的命。
當然,他的開倉放糧觸犯了天條,也被送進了監獄,而揭發他的,正是被他放糧救了的人。
這次破窗小伙子身邊的乘客,雖然像你我一樣,在這個兩難選擇中,恐懼猶豫,但沒有反戈一擊者,倒不是因為人性變了,而是恐懼程度小了很多。現在確實比60多年前,寬松了很多。第一,只要不傷天害理,法規不再是天條,小伙兒知道就算處罰也就罰款,不至于坐牢。第二,人的良心比那時自由,至少沒在禁錮中扭曲。
如果換成李銅鐘那個年代,小伙子還敢砸窗嗎?
到此為止吧,每個人的人性都經不起試探。
所以,李銅鐘、安提戈涅和普羅米修斯才那么可貴。
所以,我只需要問:如果我在那里,會不會像小伙子那樣去敲窗戶?
所以,讓基層執法者有更多依據職務良知做決定的權柄。
所以,應該讓法規更柔軟更人性,而不讓我們常常面對法規和人性的兩難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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