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院領導信息”頁面顯示,李旭輝現任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李旭輝出生于1970年,早年曾任東城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組織處主任,后調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歷任干部處副處長、干部處處長、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處處長。
2015年,李旭輝調任順義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21年9月,順義區法院召開會議,免去李旭輝順義區法院黨組書記職務,同意其辭去順義區人民法院院長職務。隨即,李旭輝調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2024年3月改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至今。
之前擔任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的靳學軍已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經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成立。管轄北京市東城、西城、豐臺、大興、房山等5個區發生的重大一審案件及上述基層法院的上訴案件,同時承擔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大要案審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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