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題材劇《以法之名》中,東平市檢察院檢察長李人駿,親眼目睹王彧被熊磊殘忍槍殺的血腥一幕,隨后被帶回專案組接受訊問。
鄭雅萍質疑李人駿是黑社會保護傘,勸他說出實情,希望他能在法律面前坦誠相待。
李人駿說道:“政法干警要做的就是誠實坦白,可這太難了,有幾個人又能做到真正的誠實和坦白呢?”話語中透露出深深的無奈與悲哀。
李人駿后悔上次專案組詢問時沒有說出實情,如果當時他能坦白掌握的情況,或許王彧就能躲過殺身之禍。
從對檢察長的病態執念,到對同窗喬振興之死的無動于衷;從對妻子柳韻違法違紀行為的縱容態度,到眼睜睜看著證人王彧被殺卻無能為力,李人駿無疑是塑造得最具矛盾性與復雜性的角色。
他既非純粹的反派,也稱不上公平正義的守護者,而是司法體制與人性弱點碰撞下的悲劇產物。
01、權力欲望迷失了初心
身為東平市檢察院代檢察長的李人駿,頭頂的“代理”二字始終高懸,對“代理轉正”的病態執念,催生出一種近乎扭曲的權力焦慮,逐漸吞噬了他作為法律人最初的那份對公平正義的執著與初心。
“萬海涉黑案”的辦理過程中,面對辯護律師張文菁當庭喊冤、關鍵證據鏈斷裂、證人證詞反復等重大疑點,李人駿選擇視而不見。
當正直且富有責任心的喬振興提醒案件存在漏洞時,他將其當作“耳旁風”,只是淡淡地敷衍了幾句;
當謝鴻飛暗中搞小動作,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謝鴻飛的行為采取了默許的態度。
兩年的辦案過程中,他明知“萬海涉黑案”存在諸多疑點,卻固執地追求快速結案,只因“兩年的心血不能白費”,摘掉“代理”的帽子才是目的,其他的一切都可以被忽視,活脫脫一個被官職蒙蔽雙眼的精致利己主義者。
更令人心寒的是,當喬振興這位同窗兼同事離奇死亡并留下自認“保護傘”的視頻后,李人駿本應懷著悲痛的心情去調查好友死亡的真相,反思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然而,他沒有表現出絲毫的悲痛與反思,反而將喬振興的“自殺”視為推進案件定性的“契機”,迅速將“萬海涉黑案”辦成“鐵案”。
這種冷血與功利的行為,暴露了他被權力異化、迷失初心的人性本質。
沒有“萬海涉黑案”的“成功”起訴,他永遠無法獲得蘭景茗等實權人物的認可,這種權力攀附心態,使他在司法公正與個人前途的天平上,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后者。
02、“一三一槍擊案”的功利
十三年前的“一三一槍擊案”,表面上是普通刑案,實則是揭開保護傘網絡的鑰匙,也是檢驗李人駿職業底色的關鍵事件。
案件中關鍵證人楊正指證主犯為高個子(王大有),矮個子(孫一虎)負責放風,卻被辦案人員孫飛惡意篡改。
作為主辦檢察官之一的李人駿,本應秉持著嚴謹、公正的態度對案件進行審查,卻輕信被篡改后的證詞,不顧喬振興的堅決反對,在沒有充分證據支撐的情況下,就將癌癥晚期患者孫一虎定為“主犯”匆匆起訴。
而真正的主犯王大有,卻因為李人駿的失職,僅僅入獄一年就借口“肝癌”而逍遙法外,出獄后化名熊磊轉型為“企業家”。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當年篡改證據的孫飛,正是蘭景茗權力集團的重要棋子,當下開發區分局的副局長,也是“萬海涉黑案”的經辦人。
當洪亮沿著喬振興的調查路徑,重啟調查并發現證言被篡改時,李人駿沒有為自己的失職行為而自責,更別說對受害者的愧疚,而是對個人前途的擔憂。
李人駿在“一三一槍擊案”中的失職,不僅造成重大冤案,更使自己成為了保護傘網絡的間接搭建者,為黑惡勢力提供了生存的空間。
“一三一槍擊案”如同一面照妖鏡,映照出李人駿的本質缺陷。他將司法程序視為仕途工具,而非守護正義的屏障。
當案件辦理符合個人利益時,他便追求“效率”;當案件可能危及前途時,他便選擇“回避”。這種功利主義的司法觀,最終導致他在“萬海涉黑案”中重蹈覆轍,陷入更深的漩渦。
03、縱容柳韻違法違紀
李人駿的妻子柳韻,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招商的副主任,又是東平市政法委書記蘭景茗的外甥女,可謂是天之驕女。
然而,面對柳韻一系列明顯有違正常工作交往、涉嫌違法違紀的行為,李人駿聽之任之,毫無作為。
在精心策劃的生日宴兼升官宴上,“天龍集團”陳勝龍攜蛋糕現身時,李人駿的錯愕與蘭景茗的鐵青臉色形成戲劇性對照。
這場“驚喜”實則是柳韻為丈夫李人駿搭建的政商勾結平臺,暗示柳韻與陳勝龍之間的暗箱操作,李人駿甘愿做柳韻的“工具人”,一笑而過。
當天龍集團以“尾宅優惠價”向柳韻出售豪宅時,李人駿表現出罕見的警覺,堅持要求退房,直指這是“圈套”。耐人尋味的是,當柳韻斷然拒絕后,他選擇了妥協。
這種妥協暴露出他的內心矛盾,既恐懼自己成為利益輸送的棋子,又無法割舍妻子帶來的權力紅利。
而當真相揭露,柳韻早已參與“萬川礦業”的幕后交易,成了陳勝龍的“保護傘”時,李人駿遭遇的不僅是職務崩塌,更是情感的塌陷。
李人駿對妻子柳韻行為的縱容,不僅將柳韻推入深淵,也使自己淪為司法系統的“保護傘”嫌疑人。
04、王彧之死的震撼與遲來的悔悟
作為舉報萬海的關鍵證人,王彧的生死直接關系“萬海涉黑案”能否翻案。而王彧在物資集散中心被熊磊殘忍槍殺的場面,成了李人駿精神世界的轉折點。
當王彧穿著員工服潛逃至物資集散中心,發現自己被熊磊等一幫黑社會分子圍堵,當即打電話請求李人駿帶其向專案組自首,揭露禹天成與江遠之間不可告人的利益勾結。
等到李人駿趕到時,熊磊的子彈搶先一步,當著李人駿的面槍殺王彧。
這一瞬間,李人駿親眼目睹了“黑社會”的嗜血本質和赤裸裸的暴力手段,為滅口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殺人,完全無視法律的威嚴和社會的秩序。
更讓李人駿陷入絕望的是,所有證據都指向他是王彧的保護傘,甚至是這起命案的幕后兇手,他發現自己早已被設計成“替罪羊”。
如果當初在專案組首次約談時就坦白實情,王彧或許不必死;
如果他能夠堅持讓柳韻退房,就不會被陳勝龍抓住把柄;
如果他早對“萬海涉黑案”疑點一查到底,就不會淪為他人手中的棋子。
“是我害死了王彧”的懺悔,是他遲來的良知覺醒。
王彧的血成為洗亮他眼睛的殘酷溶劑,看清了自己在權力的誘惑下,是如何一步步地滑向罪惡的深淵。
值得玩味的是,李人駿的“覺醒”恰恰發生在他去掉“代理”、正式當上檢察長之后。
在此之前,他被權力的光環蒙蔽了雙眼,忽略了正義的呼聲和法律的尊嚴。
而當他終于登上夢寐以求的檢察長之位時,卻發現自己已經深陷泥潭,無法自拔。
結束語
李人駿這個角色構成了一面鏡子,映照出每個法律從業者都可能面臨的選擇:當個人前途與司法公正沖突時,當系統腐敗與職業理想矛盾時,我們是否比李人駿更有勇氣“做到真正的誠實和坦白”?
以法之名的沉重,不僅在于懲治罪犯的雷霆手段,更在于司法者面對權力誘惑時的定力;公平正義的實現,不僅需要喬振興這樣的理想主義者沖鋒陷陣,更需要每個法律人在日常案件中堅守底線,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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