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遙】
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冀廷梅的辯護人之一畢祺祺(她的兒子,鎮坪縣刑事法官),日前突然被南陽市警方刑拘。
此突發消息,由冀廷梅的另一位辯護人王昊宸律師于7月9日公開披露。瞬間,一石激起千層浪!
筆者,一直遠眺冀廷梅等人涉黑案,瀏覽諸多自媒體記錄該案,還閱讀《南方周末》深度報道此案。畢祺祺居然被抓,筆者聞之意外,深感驚訝。
為此,筆者簡要評點畢祺祺忽然被刑拘一事,大致如下——
一、畢祺祺為母親冀廷梅辯護的身份,是親屬辯護人,不是律師,亦非法官。
二、畢祺祺在冀廷梅案開庭前突然遭刑拘,南陽市警方涉嫌打擊報復。一旦公安系統違法,檢察與法院系統如何及時制衡?
三、 畢祺祺被抓,程序違法:
(1)冀廷梅案即將庭審,南陽市警方無權介入,并刑拘畢祺祺。
(2)即使要抓畢祺祺,偵辦他母親冀廷梅案的南陽市警方依法無權執行,應當由上一級公安機構或由后者指定其它地方的警方執行。
(3)南陽市警方刑拘畢祺祺,居然不通知他唯一在外頭的姐姐。要知道,他的父母都已經被抓,在押等開庭。
四、冀廷梅的另一位辯護人王昊宸律師,應當提防被抓的意外風險。
此前,畢祺祺的舅公孟相峰在偵辦中疑似被刑訊弄死,乃案中命案。被違法分案庭審首日,恰巧是孟相峰的祭日。冥冥之中,天意。
從辯護人畢祺祺忽然被刑拘一事,筆者感到刑事律師執業遭遇違法風險劇增,令刑事辯護愈加艱難。
今天(7月10日),畢祺祺的代理律師王興公開了會見畢祺祺未成的遭遇,詳見下圖:
爾后,王興律師公開,畢祺祺的家屬從南陽市南召縣公安局辦案人員處接到了《拘留通知書》,其中顯示:“我局已于2025 年 7 月 10 日 13 時將涉嫌洗錢罪的畢祺祺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南召縣看守所。”
對此,冀廷梅的另一位辯護人王昊宸律師發公號文,提出幾個疑問:
一、畢祺祺系從 7 月 8 日下午16 時起即徹底與家人、冀廷梅案其他辯護律師失聯,卻直到 7 月10 日 中午13 時才被刑拘,明顯超過了傳喚的 24 小時最高時限。在這期間,畢祺祺究竟遭遇了什么?甚至截至文書送達時,還根本就沒有到 7 月 10 日也就是今天的 13 時。拘留還未開始,南召公安就說自己已將畢祺祺刑拘?
二、昨天下午 18 時12 分,有公安人員即已告知我畢祺祺被刑事拘留了,但今天的文書上顯示的又是今天中午 13 時才被刑拘,到底以哪個時間為準?
三、文書中顯示畢祺祺人被羈押在南召縣看守所,但畢祺祺家屬為畢祺祺委托的辯護人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王興律師詢問了南召縣看守所的辦事人員,其稱看守所這兩天沒有收押任何畢姓人員,這是怎么回事?
四、畢祺祺作為鎮平法官的法官,與冀廷梅案指控事實本無任何關聯,但南陽公安卻把畢祺祺在法院的工資卡都凍結了好幾年時間(截至畢祺祺被刑拘,應仍處于凍結狀態),導致畢祺祺的正常生活需求都需要靠他人接濟或尋求其他渠道解決,現在又對畢祺祺以涉嫌洗錢罪刑拘,是否公安機關指控畢祺祺的事實與畢祺祺出于維持基本生活、為家人聘請律師的相關行為有關?
五、冀廷梅案開庭在即,冀廷梅案的偵查機關(南陽市公安局當年成立了“11.25” 專案組,南召公安也是南陽公安的下級)卻把畢祺祺這位辯護人抓了。無論是冀廷梅案還是畢祺祺案,如何能夠相信南陽市范圍內的司法機關會作出公正處理?
據此,冀廷梅、畢祺祺案均應立即改變管轄至南陽之外的司法機關。
冀廷梅等人涉黑案審理,已經眾目睽睽。南陽市司法系統,應該更加依法辦案。
如今,南陽市公安局竟然刑拘冀廷梅的兒子辯護人畢祺祺(鎮平縣在職法官),難道打算在涉嫌違法的一條道走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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