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條人命,怎么換不來一條一米寬的過道?
原創 李萬卿
7月9日,多家官媒報道了一起滅門慘案,一家5口被同村鄰居殺害。
事發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
6月22日晚,在外打工的李先生突然接到哥哥電話,說母親摔倒了。
李先生趕回家時,發現自己家已經被警察封鎖。
原來,李先生的父親、母親、妻子、兩個兒子,都被殺害。
兇手,是本村的鄰居。
案發前,李先生家正在宅基地上蓋房子,兇手家的地跟李先生家的宅基地隔了一條一米寬的通道。這條通道屬于公有土地,但兇手家一直占用并耕種。
之前,兇手家認為李家在宅基地上蓋房子墊土,會侵占這條公有的過道,兩家人還吵過架。
兇手長期霸占公共過道種地,反怪鄰居建房"占道"。
于是,兇手趁夜持刀滅門,連殺5人(包括兩個幼童),另外兩女孩因熟睡才逃過一劫。
案發后,兇手的兒子秒拉黑受害者家屬,疑似知情,或者幫兇。
這起案件,說好聽點兒是"鄰里糾紛"“宅基地糾紛”;說不好聽點,就是"農村黑惡勢力",是“村霸”。
僅僅因為條一米小路就滅門,這哪是鄰居,分明是活閻王!
我們無法知道,兩家人因這條1米寬的過道發生過多少次爭吵,多少次推搡,多少次惡語相向。
可以肯定的是,絕非一日之寒。
鄰里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一點小事就可能引發口角。或許,是一根不小心越界的晾衣繩,或許是一句無意間說出的氣話,就像滾雪球一樣,矛盾越滾越大,最終壓垮了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
這起案件的矛盾焦點,在于1米過道的“使用權”。
想象一下,在農村,宅基地如生命,一條看似不起眼的過道,可能關系到日常的出行、采光,甚至是某種象征性的“面子”。雙方各不相讓,每一次爭執都像是往火藥桶里添了一把火。
類似的慘案,隆堯縣曾經發生過。
2014年1月12日,隆堯縣東良鄉周村的武某虎,用鐵棒將鄰居張某彬、其妻陳某、其長子張某濤、其次子張某龍打死。
此前的2009年,因張某彬家后墻抹灰,掉在武某虎家的宅基地上,兩家發生糾紛,后經鄉法庭調解才平息。
兩家自此結怨,為小事經常發生口角。
日積月累,結怨日久。
慘案,就發生了。
安徽桐城,有一個六尺巷。
清代康熙年間,禮部尚書的張英接到家人書信,稱因宅基地與鄰居吳氏發生爭執,家人請求他出面施壓。
張英覽信后,以詩勸解:“一紙書來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家人悟其深意,主動退讓三尺筑墻。吳氏見狀,也深受感動,亦退讓三尺,遂成“六尺巷”美談。
今天,人們處理問題,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不知道站在別人的角度考慮問題,走向了極端。
這起案件,像一面鏡子,也照出了農村基層社會治理中可能存在的短板。
鄰里糾紛,本是常見的社會現象,但如何將“小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避免其“癌變”成“大禍患”,考驗著基層干部的智慧和責任心。僅僅依靠“村規民約”和“家長里短”式的調解,是否足夠?
對于那些性格暴虐,行為異常,或者有明顯矛盾沖突的個體和家庭,是否應該建立更有效的關注和干預機制?
這不僅僅是為了預防犯罪,更是為了守護每一個家庭的安寧。
這不僅關乎一個社會的人文溫度,更關乎一個群體的穩定。
這不僅僅是為了消除矛盾升級的隱患,也涉及到基層社會治理的宏大命題。
隆堯,相隔10年,兩起滅門,皆因“宅基地”糾紛,該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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