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說過很多次了,為了自己,也為了其他交通參與者的生命安全,開車上路行駛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因為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違反交通法律法規造成的,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喜歡抱有僥幸心理。
2025年7月8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西安民警姬某違規停車導致他人死亡,車主被認定次責,死者被認定為主責。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5年3月31日,事發西安市雁塔區雁南二路路段,西安市一名紀檢民警姬某把自己的私家車違規停放在主干道上過夜。
從理論邏輯上來說,姬某身為一名民警,身為一名執法人員,應該知法守法,違規停車確實不應該。
在這件事情上面,姬某和那些違規停車的普通人一樣,估計也是想省一些停車費,但殊不知,就是因為心存僥幸,才引發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摩托車在經過該車的時候,由于躲閃不及,車子直接翻倒在地上,車主羅某不幸身亡。
事故發生兩個月之后,當地的交管部門做出了事故認定,紀檢民警姬某因為違規停車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死者羅某遠因為觀察不周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死者羅某遠的家屬不服事故認定,認為事故認定書多處描述與事實不符,因此申請復核。
2025年6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作出復核結論:該事故認定適用法律錯誤,責令雁塔大隊重新調查認定。
看得出來,在這件事情上面,雁塔大隊的事故認定書確實是存在很大問題的,否則的話,交通管理支隊也不會措辭如此嚴厲,要求重新認定了。
在這件事情上面,因為違停的是一位紀檢的民警,所以,難免會有人懷疑這是不是雙重標準?
這件事情被傳到網上后,立刻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議,西安一民警違規停車導致他人死亡的事情成為輿論的熱點話題,引起網友們的激烈討論。
一位來自貴州的網友在評論區留言稱,感覺第一次出具的事故認定書沒有錯,騎車人主責,停車人次責,騎車人沒有專心駕駛車,負主要責任沒毛病。
一位來自安徽的網友在評論區留言,違停只是輕微違法,摩托車行駛明顯是疏于觀察,只持摩托車80%以上的責任。
看來大家還是忽略了一個問題,雖說騎摩托車的車主是疏于觀察造成了這起事故,但是,如果沒有民警的違停,這起事故是不是可以避免了?
通過這件事情也給我們所有人都提了一個醒,開車上路行駛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千萬不要再隨便違停了。
現在很多人違停都違停的理直氣壯,一旦因此發生了交通事故,后悔可就來不及了。
我們要客觀上看事情的前因后果,首先,汽車違停是造成事故的先決條件,也就是事故的主體。其次,騎車人疏于觀察,避讓不及導致撞車身亡。馬路不是自己家,想停哪就停哪。
更重要的是,連西安市的交管支隊都已經做出了核查的結論,該事故認定適用法律錯誤,已經要求雁塔大隊重新調查了。
所以這件事情的認定上面是存在錯誤的,對于這樣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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